珠海06年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200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事局文件
珠人字〔2006〕43號
關于200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人事局,經濟功能區人事部門,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心、廣東省執業藥師注冊中心《關于做好200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中心函〔2006〕31號)的精神,200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定于10月21日、22日舉行。為做好我市的考試考務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200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凡在珠海市報名的考生,均須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網址:http://zh.gdkszx.com.cn)進行報名,并經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網站→點擊“網上報名”→跟隨“指引”閱讀并確認“網上報名協議”→用簡體字填寫“網上報名信息錄入表”→上傳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打印出《報名發證登記表》(正反兩面打印)1份→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我市網上報名時間為2006年4月17日上午9時至5月19日下午5時,報名期間24小時不間斷受理考生網上預報名。
2、報名確認:考生到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交納考務費→交《報名發證登記表》和相關材料→領取報名回執→完成報名。
我市報名確認時間為2006年5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點:香洲區檸溪路雙竹街82號2樓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2288109、2289109.
(二)報名確認必須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網上打印并經本人簽名、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發證登記表》1份(《報名發證登記表》須正反兩面打印,正面必須打印出條形碼,無條形碼的表格無效);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時間的證明材料1份;(以上證件須用A4紙復印,由所在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驗印公章,并由驗證人簽名,原件經報名點審核人員核對后退回本人)
3、半年內拍攝的本人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必須和上傳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鈍口鉛筆寫上姓名,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4、省外轉入考生須提交原所在省(或直轄市)考試中心出具的轉考證明。
二、考試專業和考試時間
(一)考試專業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中藥學兩個專業,考生可根據所學或所從事的專業選報其中一個。
藥學專業設置4個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專業設置4個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兩個專業的共考科目。
(二)考試時間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2:00- 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 4: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三、考試方式和考場設置
(一) 考試方式
1、執業藥師資格從1999年開始實行滾動考試,滾動考試的周期為2年。即獲取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是:參加全部科目(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2、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藍色)墨水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二)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點詳細地址及考場、考號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四、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申報考試級別為“考4科”):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指醫學、生物學和化學專業,下同)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指在涉藥單位從事藥品生產、使用和銷售工作,下同)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申報考試級別為“考2科”):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以上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06年10月21日。
五、其他事項
(一)按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二)考試指定用書的預訂以自愿為原則,與報名確認同時進行。
(三)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15天內自行從網上下載及打印準考證,并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赴考,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附件:200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二○○六年四月六日
主題詞:人事 職稱 考試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辦局,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紀委辦,珠海警備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口岸查驗各單位,各人民團體,各新聞單位,中央和省屬駐珠海有關單位。
珠海市人事局辦公室 2006年4月6日印發
附件
200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別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
26、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 2、考二科 | 01 | 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4 |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 | 中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
7 | 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
4、考四科 | 01 | 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
2 | 藥學專業知識(一) | ||||
3 | 藥學專業知識(二) | ||||
4 |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 | 中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
5 |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
6 |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7 | 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專業與科目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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