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20年遼寧執業藥師報名等考務工作的通知


編輯推薦:2020年遼寧執業藥師報考信息匯總
根據遼寧人事考試網發布的“2020年遼寧執業藥師報考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0年遼寧執業藥師報名時間:8月4日9:00-8月13日24:00
2020年遼寧執業藥師資格審核時間:8月4日-8月14日
2020年遼寧執業藥師繳費時間:8月4日9:00-8月16日24:00
2020年遼寧執業藥師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7日9:00-10月23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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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內容:
關于做好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管理、人事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25日
上午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按照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和《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等文件規定: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6.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藥學、中藥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的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級別為考全科【中專】)。
(二)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條件
1.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級別為免二科)。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原34號文中《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執行,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在過渡期之后,中專學歷不再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也就不能按免考兩科的方式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級別為免二科【中專】)。
3.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學歷(學位)證書的要求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中專學歷應為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招生計劃內的中等專業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不包括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報
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
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四)“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等規定,對照學科目錄來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藥學類專業”,包括藥學、藥物制劑、臨床藥學、藥事管理、藥物分析、藥物化學、海洋藥學;中藥學類專業包括中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藏藥學、蒙藥學、中藥制藥、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在大專層次,“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包括藥學、現代中藥技術、中藥(或中藥學)、蒙藥學、維藥學、藏藥學。
在中專層次,“藥學、中藥學專業”包括藥劑和中藥。
(五)“相關專業”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相關專業”的界定,在《制度規定》《考試辦法》實施過渡期內,參照《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執行。該報考專業參考目錄,包括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和相關專業,其中列入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以外的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詳見附件1。
(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即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藥學服務工作。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藥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
(七)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方式
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及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后全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工作時間的總和。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可累計。
(八)港澳臺居民報考規定
港澳臺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參照《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辦理。港澳臺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學歷學位認證的辦理方法,可以查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有關認證系統網站。
三、報名相關事宜
參加我省2020年度執業藥師考試的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各市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要求,認真落實一次性告知、全員報名承諾、報名條件核驗核查、事中事后監管處理等重點環節工作。
1.報考人員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
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部門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檔案庫存在有效合格成績的應試人員(老考生)經在線核驗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3.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需要攜帶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到資格審核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二)報名流程及時間安排
1.報名流程。注冊(信息在線核驗、上傳照片,可提前注冊)、填寫報考信息(閱讀告知承諾書及報考須知、簽署“報考承諾書”)、報名確認、資格審核(報考信息核驗、核查)、繳費、打印準考證等環節。
2.報名時間安排
時間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8月4日9:00 -8月13日24:00 |
注冊及填寫 報名信息 |
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nrsks.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快捷按鈕進入報名系統報名。 |
8月4日-8月14日 (法定節假日除外) |
資格審核 (核驗和核查) |
按本文件“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有關要求辦理。 |
8月4日9:00 -8月16日24:00 |
網上繳費 | 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定步驟進行繳費,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互動專區”專欄中網上支付說明。 |
10月17日9:00 -10月23日24:00 |
下載打印 準考證 |
繳費考生登錄報名網站,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應試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同時,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應試人員須知”內容。 |
(三)注冊
1.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2.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開始(2019年6月)前,己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完善學歷、學位信息后方可繼續報名。
3.在線驗證反饋結果需要24小時,請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或信息完善,并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以免影響報名。
4.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是系統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驗“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驗。核驗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驗”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定進行人工核查。
5.注冊時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時提示上傳)。請考生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考人員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四)填寫報考信息
1.明確告知內容。我省報考人員(不含大連考生)登錄到報名系統后,選擇擬報考的考試項目和報考省份(遼寧省),閱讀《告知承諾書》、《報考須知》和《報名流程》等文件。
2.選擇報名地市及核查點。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地市應選擇“省直”,核查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其他報考人員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現工作地所在市及相應的核查點(咨詢電話見附件2)。
3.填寫報名信息,簽署報考承諾。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后,本人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等信息進行核對并保存,老考生報考原級別專業時,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績。
(五)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自行進行報名信息確認,一旦確認就不能更改,報考人員應仔細核對,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1.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人工核驗。
(1)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2)按對應專業級別報考條件要求,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如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2.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等原件到資格審核部門進行人工核驗。
(1)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2)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3)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六)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
1.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進行核驗。
2.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其中,各市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資格審核部門可依據考試報名屬地化管理的具體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資格審核單位詳細信息見附件)。
3.資格審核部門要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遼人社發〔2014〕9號)規定,認真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同時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七)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考場設置
本次考試在省直考區和各市均設考場。報名時選擇省直報考人員,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省直(沈陽)組織考試;報名時選擇其他市的報考人員,由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在當地組織考試。
五、收費
(一)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遼寧省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承擔的38項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及分成標準的通知》(遼人社函〔2020〕74號)文件規定,各科目收費標準為61元/科。
(二)我省統一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報考人員繳費后須重新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狀態,如有問題請及時同易寶公司聯系(電話:95070)。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需要收據報銷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到所報考市的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六、答題要求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七、嚴肅考試紀律
(一)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二)穩妥處理不實承諾問題。對成績合格人員須進行報名資格復核,重點核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及核實踐諾情況。各市資格審核部門在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公示工作中,發現不實承諾問題,按《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后續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號)有關規定處理。
(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四)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代報名、代承諾,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八、成績管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二)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九、信息管理
(一)考試信息統一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GPTMIS》專業版進行管理。
(二)各市于2020年8月17日通過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區的報名數據,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場編排。
(三)各市務必于2020年8月19日前將考場數據通過VPN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上報的考場數據中應包含考點名稱、地址、咨詢電話,其內容應與考點確定單一致。
十、試卷預訂及取送
(一)試卷預訂單由GPTMIS系統自動生成(須按考點分別
預訂后匯總成全市訂單),各市務必于2020年8月19日前將試卷預訂單和考點確定單填寫并蓋章,傳真至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部,傳真:024-23447316。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由印刷廠按市分裝試卷,請各市按下列要求辦理:
1.試卷預訂單上單位名稱要注明省份,例:遼寧省 鞍山市 人事考試中心,并加蓋公章。
2.考點確定單中考點的各項信息須與考場數據中的考點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應于2020年10月22日派專人(2人以上)、專車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試卷,并于10月26日派專人(2人以上)、專車將試卷、答題卡送回。
十、考試大綱
2020年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20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請應試人員按照2020年版考試大綱要求,進行應試準備。
十二、證書領取
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事宜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報名時選擇“省直審核點”的報考人員請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公告。其他報考人員請關注各市證書領取公告(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全省人事考試資格證書領取網址及電話”)。省直考區證書領取咨詢電話:024-12333-0。
十三、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一)各市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要求,認真做好考點考務工作人員臨考培訓,切實加強考試現場管理、規范考場執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要與當地衛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三)本次考試考務相關工作將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適時調整,請應試人員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
十四、其他
我省2020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部負責。
全省資格審核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2)
網上支付熱線:95070
附件:
1.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2.全省人事考試資格審核部門咨詢電話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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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一、本科專業參考目錄
2012年9月—現在 | 1998年7月—2012年9月 |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 專業名稱 | ||
07學科門類:理學 | 07學科門類:理學 | ||||
0703 | 化學類 | 0703 | 化學類 | ||
070301 | 化學 | 070301 | 化學 | ||
070302 | 應用化學 | 070302 | 應用化學 | ||
070303T | 化學生物學 | 070303W | 化學生物學 | ||
070304T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070304W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
071 | 生物科學類 | 070 | 生物科學類 | ||
071001 | 生物科學 | 070401 | 生物科學 | ||
070407W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
070411S | 生物資源科學 | ||||
070412S | 生物安全 |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 ||||
071002 | 生物技術 | 070402 | 生物技術 |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 ||||
071003 | 生物信息學 | 070403W | 生物信息學 | ||
070404W | 生物信息技術 | ||||
070408W | 醫學信息學 | ||||
08學科門類:工學 | 08學科門類:工學 | ||||
0813 | 化工與制藥類 | 0811 | 化工與制藥類 | ||
0813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0811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 | ||||
081302 | 制藥工程 | 081102 | 制藥工程 |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 | ||||
081305T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081104S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
0826 | 生物醫學工程類 | 0806 | 電氣信息類 | ||
082601 | 生物醫學工程 | 080607 | 生物醫學工程 | ||
080626S | 醫療器械工程 | ||||
0830 | 生物工程類 | 0818 | 生物工程類 | ||
083001 | 生物工程 | 081801 | 生物工程 | ||
081906W | 生物系統工程 | ||||
081410S | 輕工生物技術 | ||||
083002T | 生物制藥 | 081107S | 生物制藥 | ||
10學科門類:醫學 | 10學科門類:醫學 |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
100101K | 基礎醫學 | 100101* | 基礎醫學 | ||
1002 | 臨床醫學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100301 | 臨床醫學 | ||
100202TK | 麻醉學 | 100302* | 麻醉學 | ||
100203TK | 醫學影像學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
100204TK | 眼視光醫學 | 100306W | 眼視光學 | ||
100205TK | 精神醫學 | 100308W | 精神醫學 | ||
100206TK | 放射醫學 | 100305W | 放射醫學 | ||
1003 | 口腔醫學類 | 1004 | 口腔醫學類 | ||
100301K | 口腔醫學 | 100401 | 口腔醫學 | ||
1004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 | 1002 | 預防醫學類 | ||
100401K | 預防醫學 | 100201 | 預防醫學 | ||
100402 |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 100204S | 營養學 | ||
040332W | 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 | ||||
100403TK | 婦幼保健醫學 | 100203S | 婦幼保健醫學 | ||
100404TK | 衛生監督 | 100206S | 衛生監督 | ||
100405TK | 全球健康學 | 100205S | 全球健康學 | ||
1005 | 中醫學類 | 1005 | 中醫學類 | ||
100501K | 中醫學 | 100501 | 中醫學 | ||
100502K | 針灸推拿學 | 100502 | 針灸推拿學 | ||
100503K | 藏醫學 | 100504 | 藏醫學 | ||
100504K | 蒙醫學 | 100503 | 蒙醫學 | ||
100505K | 維醫學 | 100506W | 維醫學 | ||
100506K | 壯醫學 | 100507S | 壯醫學 | ||
100507K | 哈醫學 | 100508S | 哈醫學 | ||
1006 | 中西醫結合類 | 1005 | 中醫學類 | ||
100601K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100505W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
1007 | 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 | ||
100701 | 藥學△ | 100801 | 藥學△ | ||
100807W | 應用藥學△ | ||||
100702 | 藥物制劑△ | 100803 | 藥物制劑△ | ||
100703TK | 臨床藥學△ | 100808S | 臨床藥學△ | ||
100704T | 藥事管理△ | 100810S | 藥事管理△ | ||
100705T | 藥物分析△ | 100812S | 藥物分析△ | ||
100706T | 藥物化學△ | 100813S | 藥物化學△ | ||
100707T | 海洋藥學△ | 100809S | 海洋藥學△ | ||
1008 | 中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 | ||
100801 | 中藥學△ | 100802 | 中藥學△ | ||
100802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100806W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
100803T | 藏藥學△ | 100805W | 藏藥學△ | ||
100804T | 蒙藥學△ | 100811W | 蒙藥學△ | ||
100805T | 中藥制藥△ | 100814S | 中藥制藥△ | ||
100806T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100804W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
1009 | 法醫學類 | 1006 | 法醫學類 | ||
100901K | 法醫學 | 100601* | 法醫學 | ||
1010 | 醫學技術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 ||
101001 | 醫學檢驗技術 | 100304* | 醫學檢驗 | ||
101002 | 醫學實驗技術 | 100311W | 醫學實驗學 | ||
100309W | 醫學技術 | ||||
100312S | 醫學美容技術 | ||||
101003 | 醫學影像技術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
080629S | 醫學影像工程 | ||||
101004 | 眼視光學 | 100306W | 眼視光學 | ||
101005 | 康復治療學 | 100307W | 康復治療學 | ||
101006 | 口腔醫學技術 | 100402W | 口腔修復工藝學 | ||
101007 | 衛生檢驗與檢疫 | 100202S | 衛生檢驗 | ||
1011 | 護理學類 | 1007 | 護理學類 | ||
101101 | 護理學 | 100701 | 護理學 |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
b.1998年之前的專業名稱可以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博士、碩士學位和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專業,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學位〔2009〕10號)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規定,對照本科專業目錄來界定和解釋。
c.列入表中1007藥學類和1008中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二、專科(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 專業目錄(2015年) | 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 專業目錄(2004年) |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57生物與化工大類 | 53生化與藥品大類 | ||
5701生物技術類 | 5301生物技術類 | ||
570102 | 化工生物技術 | 530101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530103 | 生物化工工藝 | ||
530102 | 生物實驗技術 | ||
530104 | 微生物技術及應用 | ||
570103 | 藥品生物技術 | 530101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530102 | 生物實驗技術 | ||
530104 | 微生物技術及應用 | ||
5702化工技術類 | 5302化工技術類 | ||
57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53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530202 | 有機化工生產技術 | ||
570205 | 精細化工技術 | 530205 | 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 |
570207 | 工業分析技術 | 530208 | 工業分析與檢驗 |
59食品藥品與糧食大類 | 53生化與藥品大類 | ||
5902藥品制造類 | 5303制藥技術類 | ||
590202 | 藥品生產技術 | 530303 | 化學制藥技術 |
530302 | 生物制藥技術 | ||
530301 | 生化制藥技術 | ||
530305 | 藥物制劑技術 | ||
530304 | 中藥制藥技術 | ||
590204 | 藥品質量與安全 | 530401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530306 | 藥物分析技術 | ||
530402 | 藥品質量檢測技術 | ||
5903食品藥品管理類 | 5304食品藥品管理類 | ||
590301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530403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590303 |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 | 530404 |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 |
590305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
62醫藥衛生大類 | 63醫藥衛生大類 | ||
6201臨床醫學類 | 6301臨床醫學類 | ||
620101K | 臨床醫學 | 630101 | 臨床醫學 |
620102K | 口腔醫學 | 630102 | 口腔醫學 |
620103K | 中醫學 | 630103 | 中醫學 |
620104K | 中醫骨傷 | 630109 | 中醫骨傷 |
620105K | 針灸推拿 | 630108 | 針灸推拿 |
620106K | 蒙醫學 | 630104 | 蒙醫學 |
620107K | 藏醫學 | 630105 | 藏醫學 |
620108K | 維醫學 | 630106 | 維醫學 |
630107 | 中西醫結合 | ||
620111K | 朝醫學 | ||
6202護理類 | 6302護理類 | ||
620201 | 護理 | 630201 | 護理 |
6203藥學類 | 6303藥學類 | ||
620301 | 藥學△ | 630301 | 藥學△ |
630305 | 現代中藥技術△ | ||
620302 | 中藥學△ | 630302 | 中藥△ |
620303 | 蒙藥學△ | 630306 | 蒙藥學△ |
620304 | 維藥學△ | 630303 | 維藥學△ |
620305 | 藏藥學△ | ||
6204醫學技術類 | 6304醫學技術類 | ||
62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63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620402 | 醫學生物技術 | 630402 | 醫學生物技術 |
62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63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620404 | 醫學美容技術 | 630408 | 醫療美容技術 |
620405 | 口腔醫學技術 | 630406 | 口腔醫學技術 |
620406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630410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620407 | 眼視光技術 | 630404 | 眼視光技術 |
620409 | 呼吸治療技術 | 630409 | 呼吸治療技術 |
6205康復治療類 | 6304醫學技術類 | ||
620501 | 康復治療技術 | 630405 | 康復治療技術 |
6208健康管理與促進類 | 6304醫學技術類 | ||
620802 | 醫學營養 | 630407 | 醫學營養 |
620812 | 醫療器械經營與管理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2004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2015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教職成〔2015〕10號)。
b.2004年之前的專科專業目錄可以參照教育部當時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
c.列入表中6203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三、中專專業參考目錄
2010年—現在的專業代碼及 專業名稱 | 2010年之前的專業編碼及專業名稱 | |||
專業類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原專業 編碼 | 原專業名稱 |
10醫藥衛生類 | 100100 | 護理 | 0801 | 護理 |
100300 | 農村醫學 | 新增專業 | ||
101100 | 藥劑△ | 0813 | 藥劑△ | |
101200 | 中醫護理 | 0816 | 中醫護理 | |
101300 | 中醫 | 0814 | 中醫 | |
0815 | 中醫骨傷 | |||
101400 | 藏醫醫療與藏藥 | 0820 | 藏醫醫療 | |
101500 | 維醫醫療與維藥 | 0821 | 維醫醫療 | |
101600 | 蒙醫醫療與蒙藥 | 0822 | 蒙醫醫療及蒙藥 | |
101700 | 中醫康復保健 | 0819 | 中醫康復保健 | |
101800 | 中藥△ | 0817 | 中藥△ | |
101900 | 中藥制藥 | 0818 | 中藥制藥 | |
102000 | 制藥技術 | 新增專業 | ||
102100 | 生物技術制藥 | 新增專業 | ||
102200 | 藥品食品檢驗 | 新增專業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教職成〔2010〕4號)。
b.2010年之前的中專專業目錄可以參照教育部及各省(區市)當時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
c.列入表中101100藥劑101800中藥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試資格審核部門咨詢電話
考區 | 資格審核部門 | 辦 公 地 址 | 咨詢電話 |
沈 陽 | 沈陽市考試院 | 沈陽市和平區北七馬路37號一樓(沈陽市考試院服務中心) | 024-22866188 |
鞍 山 |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就業服務中心考試評價部 | 鞍山市鐵東區莘英路899號 | 0412-5517323 |
撫 順 |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考試及鑒定服務部 | 撫順市順城區城東新區裕城路39號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市考試評價中心 | 本溪市明山區人民路19號 | 024-42811006 |
丹 東 | 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考試鑒定部 | 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 | 0415-3192768 |
錦 州 | 錦州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 錦州市凌河區南京路5段恒升現代城13甲 | 0416-2118792 |
營 口 | 營口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營口市站前區市府路南99號 | 0417-2988605 |
阜 新 | 阜新市就業服務中心考試鑒定部 | 阜新市中華路東段人力資源大廈 側樓三樓 | 0418-2680093 |
遼 陽 | 遼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遼陽市白塔區青年大街79號 | 0419-4136266 |
盤 錦 | 盤錦市醫保中心228房間(原盤錦市人社局) | 盤錦市興隆臺區惠賓大街106號 | 0427-2826034 |
鐵 嶺 | 鐵嶺市人事考試中心 | 鐵嶺市凡河新區金鷹大廈108室 | 024-74830136 |
朝 陽 | 朝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朝陽市勞動大廈16樓1610室 | 0421-2653199 |
葫蘆島 | 葫蘆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人才工作服務分中心人事考試科 | 葫蘆島市龍港區龍灣大街甲1號勞動大廈二樓 | 0429-6660762 |
省 直 |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 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北街2號 綜合樓B座B0102 |
024-12333-0 |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20年遼寧執業藥師報考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小編還為大家整理了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教材變動情況、歷年高頻考點、各章課后練習、歷年真題解析等備考資料,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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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廣東執業藥師報名繳費入口7月15日17:00關閉202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