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執業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考試大綱做了哪些調整?
更新時間:2018-04-13 08:38:45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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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執業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考試大綱做了哪些調整?于昨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公布了2018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調整內容,詳細通知環球網校分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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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關于發布〈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的公告》《關于發布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以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規定等政策法規的部分考核內容,在原《大綱》中未做要求,需要進行相應調整。
調整內容為:
(一)在第二大單元中,將大單元變更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增加第二小單元“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及細目“健全藥品供應保障制度的任務”“改革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將第一大單元第三小單元第四細目“國家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調整為第二大單元第二小單元第二細目,并增加各細目下新要點,原第二小單元調整為第三小單元,相關細目要點不變。
(二)在第四大單元第一小單元中,增加第四細目“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及要點“收錄藥品的范圍和具體信息”。
(三)在第六大單元第四小單元中,增加第一細目“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及要點“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基本原則”“已上市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規范”,原第一細目、第二細目調整為第二細目、第三細目,相關要點不變。
(四)在第九大單元第二小單元第一細目中,將第二要點變更為“混淆行為、商業賄賂行為、虛假宣傳和虛假交易行為、侵犯商業秘密、不正當有獎銷售、詆毀商譽行為、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增加第三要點“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責任”。
(五)在第十一大單元第一小單元第二細目中,增加要點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要求”。
2018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調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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