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考生考前須知


安徽省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將于10月14、15日舉行,環球網校整理“安徽省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考生考前須知”希望安徽考生提前關注,并引起注意。在此,環球網校預祝大家順利通過執業藥師考試。
相關推薦:2017年全國各省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及入口匯總
參加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首要工作便是打印準考證,沒有準考證的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參加執業藥師考試。考生可進入環球網校為大家整理“2017年全國各省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及入口匯總”頁面,在規定時間進入執業藥師準考證打印入口完成準考證的打印工作。
特別提示: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
根據《安徽2017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安徽考生還需要了解如下事宜:
一、安徽省執業藥師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定于10月14日至15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與科目為:
二、安徽省執業藥師考試管理模式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安徽省執業藥師考試注意事項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使用的證件一致)方可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座位。
考生在作答前應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要求在答題卡指定位置正確填涂試卷代碼。試卷代碼未填涂或填涂有誤影響考試成績,由考生本人負責。
各市要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廣德縣和宿松縣的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宣城市和安慶市統一安排。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嚴格審查報名材料,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
考試考務組織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執行。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第二章 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第六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經提醒仍不按規定書寫、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試信息的;
(三) 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四)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七)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的;
(八)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電子化系統設施的;
(九)未按規定使用考試系統,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六)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八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九條 應試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考場;情節嚴重的,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試人員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十條 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按照本規定第七條處理。
第十一條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老師組確認的,由考試機構或者考試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認定方法和標準,由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
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違紀違規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處理。
第十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建立,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注: 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或者考試主管部門將根據考試實施情況組織實施雷同檢測。對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分享執業藥師考試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2025年陜西省執業藥師報名條件2025-06-16
- 2024年天津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及入口2024-09-11
- 明確!2024年江蘇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及考試時間2024-08-27
- 2024年山東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繳費時間:7月6日至12日2024-07-04
- 重要提醒:2024年陜西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7月1日結束2024-07-01
- 武漢人事考試院發布:2024年湖北武漢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通知2024-06-26
- 深圳市考試院發布:2024年廣東深圳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公告2024-06-25
- 考生關注:2024年新疆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繳費時間及標準2024-06-25
- 湖南人事考試網官宣:2024年湖南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通知2024-06-24
- 官方發布:2024年湖北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通知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