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快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17〕23號)有關要求,河北省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實施方案公布,詳細內容環球網校分享如下:
河北省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快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17〕23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國家和省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以及推進健康中國、健康河北建設的戰略部署,充分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思維,改進行政審批機制,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創府服務管理,著力構建與健康服務業發展相適應的信息化模式。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服務為本。緊緊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總體要求,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推進線上線下并行審批,提供渠道多樣、簡便易用的政務服務和信息資源。
(二)堅持創新驅動。推動注冊登記與電子化創新模式、先進技術的深度融合,加快業務創新與服務方式變革,構建電子化注冊的新機制。
(三)堅持信息共享。推進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服務資源和數據資源平臺化,促進各類業務電子系統條塊聯通,實現信息資源互認共享、多方利用。
(四)堅持安全可控。正確處理創新發展與保障安全的關系,強化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夯實信息化支撐能力,確保安全可靠,健康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2017年8月底,實現全省醫師注冊電子化管理;到2017年12月底,實現全省護士注冊電子化管理;到2018年6月底,實現全省醫療機構注冊電子化管理。
四、工作任務
(一)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省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方案并指導各地組織實施;負責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省級注冊醫療機構的培訓;負責市、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省級注冊醫療機構、醫師,省直醫療衛生機構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系統賬戶的發放;承擔醫師資格信息維護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注冊系統的日常管理;負責相關政策的咨詢及解答。
(二)市、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市、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轄區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推進方案;負責所管轄醫療機構的培訓工作;負責所管轄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賬戶的發放、系統信息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負責現有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注冊信息的清理核實,激活靜態數據,建立關聯關系;負責相關政策的咨詢及解答。
(三)醫療機構。建立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注冊管理檔案,掌握本機構及人員變動情況,督促和幫助在冊醫師和護士按期完成系統用戶注冊登記,及時辦理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執業注冊、備案和注銷申報,對醫師、護士更新的個人基本信息進行審核等工作。
(四)醫師和護士。通過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申請醫師和護士執業注冊的各項內容,在新系統中主動、及時維護和更新個人基本情況。
五、工作階段
(一)工作部署階段(2017年5月)。各地要按照本方案內容和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轄區的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二)具體實施階段(2017年6月-2018年6月)。
1.醫師電子化注冊工作(2017年6月-8月)。2017年6月底前,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完成所管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組織培訓,并完成管理賬號的發放工作;8月底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完成本單位在冊醫師的電子化注冊工作。
2.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2017年9月-12月)。2017年9月底前,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完成對所管轄醫療機構的組織培訓;10月底前,要完成所管轄醫療機構管理賬號的發放;12月底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完成對本單位在冊護士的電子化注冊工作。
3.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2017年10月-2018年6月)。2017年10月,選取2-3個設區市,啟動我省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試點工作。12月底前,試點市要完成轄區內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2018年1月份,在總結推廣經驗的基礎上,全面實施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2018年6月底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部實現電子化注冊管理。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7年9月、2018年1月和7月)。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分別于2017年9月、2018年1月和7月對醫師、護士、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評估。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將適時對各地相關工作進展進行檢查評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相關工作,抓緊制定本地區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工作推進方案,及時完成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組織培訓和管理賬號發放工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明確專門科室、專人負責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推動相關工作的落實。
(二)加強溝通配合。按照我省行政制度審批改革要求,部分市、縣成立了行政審批部門,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承擔的部分行政審批職能已進行了移交。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同行政審批部門的溝通配合,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切實加強對電子化注冊改革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共同推進我省電子化注冊改革工作。
(三)廣泛宣傳普及。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大力宣傳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人員培訓,熟練掌握系統操作應用。
(四)強化督導考核。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定期組織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評估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省衛生計生委將推進電子化注冊工作作為各地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不積極、未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任務的地市將予以全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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