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咨詢工程師《組織與管理》知識點:合同爭議管理
更新時間:2014-06-23 10:14:09
來源:|0
瀏覽
收藏


咨詢工程師(投資)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15年咨詢工程師《組織與管理》知識點如下:
特別推薦:2014年咨詢工程師成績查詢信息匯總
合同爭議管理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約定以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在一般情況下,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只有出現下列情況時,當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提升你的競爭力!獲取2026年注冊咨詢工程師學習材料2025-05-22
- 【福利來襲】環球網校2025年咨詢工程師課程免費兌換!2025-04-28
- 2025年咨詢工程師免兩門應該怎么備考2024-12-11
- 環球網校咨詢工程師雙11活動來襲,立減!2023-10-25
- 雙11預售開啟!強師齊聚,直播返現金福利等你拿2023-10-25
- 2022年咨詢工程師延考備考規劃來啦,速速查看!2022-04-02
- 2022咨詢工程師《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新版教材變化對比2021-12-16
- 2022咨詢工程師《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新版教材變化對比2021-12-16
- 2022咨詢工程師《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新版教材變化對比2021-12-16
- 2022咨詢工程師《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新版教材變化對比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