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咨詢工程師《方法與實務》考點剖析第三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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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準備階段的融資,側重細化和落實具體方案,包括:
①融資渠道及方式的選擇;
②融資貸款單位的確定;
③資金到位與資金使用計劃的時序銜接;
④融資貸款條件、償還方式和期限以及利息風險等。
咨詢工程師提供融資服務應重點注意下列問題:
①準確測算工程項目投資額,保證建設項目完工資金和投入運營所需資金相匹配
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
③合理選擇資金來源渠道和資金籌措方案
④深入進行融資方案的分析和比選
工程與貨物采購咨詢
(1)主要采購方式
招標: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在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必須招標:
①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項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③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招標代理
(1)招標代理機構的作用
咨詢工程師的服務內容之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受招標人的委托或授權辦理招標事宜的行為。作用:幫助不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招標人選擇能力強和資信好的投標人,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建設目標的實現。
(2)招標代理機構的設立
招標代理機構應具備的條件:①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的資金;②有能夠編寫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③有符合法律規定、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老師庫。
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認定: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
(3)招標代理機構的職責
招標代理機構遵循“公開、公正、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招標代理機構的職責:(1)協助招標人擬定招標方案 (2)編制和出售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 (3)編制標底,并嚴格保密 (4)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5)組織開標、評標,協助招標人定標 (6)草擬合同文件 (7)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無權代理、越權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項違法而進行代理。招標代理機構不得接受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和投標咨詢業務;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轉讓招標代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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