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咨詢工程師《政策與規劃》解讀命題點18
更新時間:2015-09-08 08:48:13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咨詢工程師(投資)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摘要】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復習2016年咨詢工程師《政策與規劃》考試課程,系統的了解咨詢工程師《政策與規劃》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2016年咨詢工程師《政策與規劃》解讀命題點18",以助
【摘要】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復習2016年咨詢工程師《政策與規劃》考試課程,系統的了解咨詢工程師《政策與規劃》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2016年咨詢工程師《政策與規劃》解讀命題點18",以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特別推薦:2016年咨詢工程師《政策與規劃》解讀命題點匯總
命題點9 項目法人責任制
1.制定和實施項目法人責任制的目的
為了建立投資責任約束機制,規范項目法人的行為,明確其責、權、利,提高投資效益,依據《公司法》,原國家計委制定并頒布了《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
2.項目法人責任制的適用范圍
國有單位經營性基本建沒大中型項目在建設階段必須組建項目法人。
3.項目法人的設立
設立形式:項目法人可按《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項目法人的職責: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債務償還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
項目法人設立的時間要求:新上項目在項目建議書被批準后,應及時組建項目法人籌備組,具體負責項目法人的籌建丁作。有關單位在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須同時提出項目法人的組建方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正式成立項目法人。
4.項目法人的組建
由原有企業負責建設的基建大中型項目,需新設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設立項目法人,并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只設分公司或分廠的,原企業法人即是項目法人。
項目法人以國有獨資公司形式存在的,則要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投資方負責組建。
項目法人是國有控股或參股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則要設立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
編輯推薦: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提升你的競爭力!獲取2026年注冊咨詢工程師學習材料2025-05-22
- 【福利來襲】環球網校2025年咨詢工程師課程免費兌換!2025-04-28
- 2025年咨詢工程師免兩門應該怎么備考2024-12-11
- 環球網校咨詢工程師雙11活動來襲,立減!2023-10-25
- 雙11預售開啟!強師齊聚,直播返現金福利等你拿2023-10-25
- 2022年咨詢工程師延考備考規劃來啦,速速查看!2022-04-02
- 2022咨詢工程師《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新版教材變化對比2021-12-16
- 2022咨詢工程師《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新版教材變化對比2021-12-16
- 2022咨詢工程師《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新版教材變化對比2021-12-16
- 2022咨詢工程師《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新版教材變化對比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