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 輔導:證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3)


三、證券交易的方式
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回購交易、信用交易。
1.現貨交易
現貨交易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后就辦理交收手續。
2.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
遠期交易是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刻(或時間段內)按照現在確定的價格進行交易。
期貨交易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標準化的遠期交易,即交易雙方在集中性的市場以公開競價方式所進行的期貨合約的交易。
遠期交易:非標準化,場外進行。
期貨交易:標準化,多數場內進行。
3.回購交易
回購交易更多地具有短期融資的屬性,通常在債券交易中運用。
債券回購交易就是指債券買賣雙方在成交的同時,約定于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
4.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是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取得經紀人信用而進行的交易。
我國已經可以進行信用交易了(過去不允許)。
四、證券投資者
證券投資者是買賣證券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證券投資者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主要有政府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事業法人及各類基金等。
從投資者買賣證券的基本途徑來看,主要有兩條:一是直接進入交易場所自行買賣證券,二是委托經紀人代理買賣證券。
我國對證券投資者買賣證券還有一些其他限制條件。如證券業從業人員、證券業管理人員和國家規定禁止買賣股票的其他人員,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一般的境外投資者可以投資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外資股(即B股);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則可在經批準的投資額度內投資在交易所上市除B股以外的股票、國債、可轉換債券、企業債券、封閉式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的開放式基金,還可參與股票增發、配股、新股發行和可轉換債券發行的申購。
所謂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投資于中國證券市場,并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合格投資者應當委托境內具有托管人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為托管人,并委托境內證券公司辦理在境內的證券交易活動。
更多信息: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頻道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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