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要點:證券交易所(設立和解散國務院決定)
更新時間:2019-02-15 15:15:13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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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球網校編輯整理發布“2019年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要點:證券交易所(設立和解散國務院決定)”的新聞,為考生發布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相關考試重點等復習資料,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和復習,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
證券交易所可以自行支配的各項費用收入,應當首先用于保證其證券交易場所和設施的正常運行并逐步改善。
實行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的財產積累歸會員所有,其權益由會員共同享有,在其存續期間,不得將其財產積累分配給會員。
組織架構:理事會(設總經理 1 名)
風險基金:交易費用和會員費、席位費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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