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年,甲公司發生的有關交易或事項如下:(1)甲公司以其生產的產品作為獎品,獎勵給20名當年度被評為優秀的生產工人。上述產品的銷售價格總額為500萬元,銷售成本為420萬元;(2)根據甲公司確定的利潤分享計劃,以當年度實現的利潤總額為基礎,計算的應支付給管理人員利潤分享金額為280萬元;(3)甲公司于當年起對150名管理人員實施累積帶薪年休假制度,每名管理人員每年可享受7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結轉一個日歷年度。超過1年未使用的權利作廢,也不能得到任何現金補償。 2×20年,有10名管理人員每人未使用帶薪年休假2天,預計2×21年該10名管理人員將每人休假9天。甲公司平均每名管理人員每個工作日的工資為300元。不考慮相關稅費及其他因素,下列各項關于甲公司上述職工薪酬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2×20年應從工資費用中扣除已享受帶薪年休假權利的140名管理人員的工資費用29.4萬元
B
將自產的產品作為獎品發放應按420萬元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C
根據利潤分享計劃計算的2×20年應支付給管理人員的280萬元款項應作為利潤分配處理
D
2×20年應確認10名管理人員未使用帶薪年休假費用0.6萬元并計入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