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教材答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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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92頁第7行“考慮遞延所得稅后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47 025 000”,請問“47 025 000”應如何計算得到?
解答:考慮遞延所得稅后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50 400 000+遞延所得稅資產750 000(3 000 000×25%)-遞延所得稅負債4 125 000(165 000 000×25%)=47 025 000元。
2.教材第89頁倒數第2行如果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的比例低于25%,則補價為“少量”,該交換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請問為什么要以25%為判斷標準?
解答:補價比例25%的確定參照了《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用指南的相關規定,相關內容如下:“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指交易雙方通過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有時也涉及少量貨幣性資產(即補價)。認定涉及少量貨幣性資產的交換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通常以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的比例低于25%作為參考。……”
3.第28頁倒數第1段到第29頁第1段企業提取安全費用,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計入“專項儲備”。在企業提取安全費用時,是否應為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專項儲備”科目,貸記“盈余公積-專項儲備”科目?
解答:第28頁倒數第1段到第29頁第1段以及[例3-2],詳細介紹的企業提取、使用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請細心閱讀教材相關內容。
4.第143頁表9-3續表第2行第5列和第8列“2×13年1月20日攤余成本余額(d)和公允價值(g)均為1 260 000元”,請問“1 260 000”應如何計算得到?第6行第5列“2×13年12月31日攤余成本余額(d)1 250 000元”,請問“1 250 000”應如何計算得到?
解答:“1 260 000”是題干給出的數字,即1月20日出售該債券取得的價款。“1 250 000”是假定該債券持有到期時的攤余成本,即該債券的票面價值。
5.第143頁表格下方注釋第2行“**尾數調整1 250 000+59 000-1 190 281=118 719”,請問是否根據公式“最后一年的實際利息收入=本期攤余成本余額+本期現金流入-上期攤余成本余額”計算得到?
解答:理解是正確的。
6.第299頁表16-2續表下方第1行遞延所得稅收益為什么是“900 000 × 25% = 255 000”,而不是“2 400 000 × 25% = 600 000 ”?
解答:由于存貨、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和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900 000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收益(或遞延所得稅資產)255 000元;對于資本化的開發支出3 000 000元,其計稅基礎為4 500 000(3 000 000×150%)元,該開發支出及所形成無形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即存在差異,因該差異并非產生于企業合并,同時在產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不確認與該暫時性差異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因此,遞延所得稅收益=900 000× 25% = 255 000元。
7.第300頁倒數第6至7行“貸:遞延所得稅資產1 075 000,遞延所得稅負債50 000”;倒數第4至5行“借:資本公積100 000,貸:遞延所得稅資產100 000”。請問上述會計分錄結果應如何計算得到?
解答: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遞延所得稅資產借方余額1 900 0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400 000+1 600 000+400 000)× 25%=1 075 000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600 000× 25%-遞延所得稅負債貸方余額100 000=50 000元;
根據題干內容,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價值變動增加資本公積400 000元,因此應確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400 000× 25%=10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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