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模擬練習題第三章


《中級經濟法》練習題 第三章 其他主體法律制度
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規定中,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的是( )。
A、董事會中董事名額的分配由各方參照出資比例協商確定
B、總經理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C、合營各方應平均分配利潤
D、合營一方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合營各方是按照出資比例分配損益的,不是平均分配。合營一方轉讓其出資的,應該經過合營他方的同意。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知識點進行考核】
2、甲普通合伙企業中,全體合伙人約定:對合伙企業對外簽訂合同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且應當經過全體合伙人的2/3以上通過,那么2008年12月12日合伙人對簽訂一個合同進行表決,如下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表決辦法是( )。
A、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半數以上通過
B、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
C、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2/3以上通過
D、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通過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表決的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該題針對“合伙事務的執行”知識點進行考核】
3、在普通合伙企業設立時,下列可以成為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的是( )。
A、自然人張某
B、國有獨資公司A
C、國有企業B
D、公益性的社會團體C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人的組成。普通合伙人是指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規定,國有獨資企業、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該題針對“普通合伙企業的概念及性質”知識點進行考核】
4、林某以個人財產出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聘請陳某管理該企業事務。林某病故后,因企業負債較多,林某的妻子作為唯一繼承人明確表示不愿繼承該企業,該企業只得解散。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關于該企業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由陳某進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進行清算
C、由債權人進行清算
D、由債權人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清算人。根據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清算人可以由投資人擔任,也可以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本題中由于林某病故,因此只能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該題針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知識點進行考核】
5、某有限合伙企業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資設立,其中,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后丙因故退伙。對于在丙退伙前有限合伙企業既有的債務,丙應承擔責任的正確表述是( )。
A、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B、丙以其實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C、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D、丙不承擔責任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退伙時應承擔的責任。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該題針對“有限合伙企業的入伙與退伙”知識點進行考核】
6、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注冊資本是合營各方的投資額之和
B、注冊資本是合營各方實繳的貨幣額之和
C、注冊資本是合營各方實繳的出資額之和
D、注冊資本是合營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是指為設立合營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資本,應為合營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知識點進行考核】
7、下列可以成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是( )。
A、美國公民甲
B、中國公民乙
C、中國企業的分支機構
D、美國公司在中國的分公司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根據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
【該題針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及程序”知識點進行考核】
8、對與該資產對價等額部分的出資,投資者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向境內企業支付全部對價;對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者,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 )內支付全部價款的( )以上,1年內付清全部價款,并按實際繳付的出資比例分配收益。
A、6個月 60%
B、3個月 60%
C、3個月 15%
D、4個月 30%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期限。對通過收購國內企業資產或股權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應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支付全部購買金。對特殊情況需延長支付者,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應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支付購買總金額的60%以上,在1年內付清全部購買金。
【該題針對“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出資、審批與登記”知識點進行考核】
9、A外國投資者收購B境內企業51%的股權,使B企業變更為C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對于B企業在被并購前既有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正確的表述是( )。
A、由A外國投資者享有和承擔
B、由B境內企業享有和承擔
C、由C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享有和承擔
D、由A外國投資者按51%的比例享有和承擔,B境內企業按49%的比例享有和承擔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境內企業并購后債權債務的承擔。根據規定,外國投資者股權并購的,并購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承繼被并購境內企業的債權債務。
【該題針對“外商投資企業并購境內企業的要求”知識點進行考核】
10、某外資企業因為企業經營管理不善導致嚴重虧損,2008年12月10日外國投資者決定解散企業,在2008年12月15日外資企業提交了終止申請書,在2008年12月28日審批機關核準該企業終止,2008年12月29日外國投資者收到核準書。那么該企業終止的日期是( )。
A、2008年12月10日
B、2008年12月15日
C、2008年12月28日
D、2008年12月29日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外資企業終止的規定。外資企業如存在經營不善,嚴重虧損,外國投資者決定解散;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或是破產的情形,應當自行提交終止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核準。審批機關作出核準的日期為企業的終止日期。
【該題針對“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終止和清算”知識點進行考核】
二、多項選擇題
1、根據規定,外資企業的下列事項中,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有( )。
A、將財產對外轉讓
B、增加注冊資本
C、轉讓注冊資本
D、將財產對外抵押
【正確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外資企業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事項。根據規定,外資企業將其財產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但無須進行變更登記。
【該題針對“外資企業的設立、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知識點進行考核】
2、下列有關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董事會人員和會議制度的說法正確的是( )。
A、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董事長如果由中方擔任的,那么副董事長應該由外方擔任
B、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2次
C、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召開董事會,董事不能出席時,只能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不能委托非董事代表其出席并表決
D、董事任期為4年,可以連任
【正確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董事會組成和會議制度的相關規定。合營企業的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因此選項B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規定,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但是這里并沒有規定必須委托董事才可以,因此選項C的說法是錯誤的。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知識點進行考核】
3、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董事會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
B、董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C、董事會會議應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召開
D、合營企業資產抵押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
【正確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董事會的相關規定。(1)合營企業、合作企業的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因此選項B錯誤;(2)“資產抵押事項”作為特別事項僅限于“合作企業”董事會,因此選項D錯誤。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知識點進行考核】
4、外商投資項目分為( )。
A、鼓勵類
B、限制類
C、禁止類
D、允許類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外商投資企業投資項目的種類。外商投資項目分為鼓勵、允許、限制和禁止四類。
【該題針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項目”知識點進行考核】
5、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的規定,下列屬于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的是( )。
A、從事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勘探、開采的
B、屬于國家逐步開放的產業
C、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護、開發土地資源
D、運用我國特有工藝或者技術生產產品的
【正確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的范圍。根據規定,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和運用我國特有工藝或者技術生產產品的投資項目,屬于禁止類的外商投資項目。
【該題針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項目”知識點進行考核】
6、根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某一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發生的下列事項中,須經審查批準機關批準的有( )。
A、合作企業委托第三人經營管理
B、合作企業由中方合作者擔任董事長
C、合作企業減少注冊資本
D、合作企業延長合作期限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合作企業須經批準的事項。根據規定,合作企業委托第三人經營管理、合作企業減少注冊資本和合作企業延長合作期限,均需要經過審查批準機關批準。董事會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產生辦法由合作企業章程規定。
【該題針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知識點進行考核】
7、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下列事項中,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的是( )。
A、合營章程的修改
B、合營企業的解散
C、注冊資本的增加
D、資產抵押事項
【正確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特別決議事項。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2)合營企業的終止、解散;(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4)合營企業的合并、分立。 資產抵押事項是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董事或者委員一致通過的事項。此題ABC是符合題意的。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知識點進行考核】
8、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一般原則上為10年至30年,但是,其合營期限可以延長到50年的有( )。
A、外國合營者提供先進技術生產尖端產品的項目
B、在國際上有競爭能力的產品的項目
C、投資大、建設周期長、資金利潤率高的項目
D、中方提供關鍵技術生產尖端產品的項目
【正確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期限。投資大、建設周期長、資金利潤率低的項目以及外國合營者提供先進技術或者關鍵技術生產尖端產品的項目,或者在國際上有競爭能力的產品的項目,其合營期限可以延長到50年。經國務院特別批準的,可以在50年以上。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解散”知識點進行考核】
9、合作企業應予終止的情形包括( )。
A、合作期限屆滿
B、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C、因遇地震遭受了損失
D、違反法律被依法撤銷
【正確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作企業終止的規定。合作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終止:(1)合作期限屆滿;(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4)合作企業合同、章程中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5)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該題針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作期限、解散和清算”知識點進行考核】
10、A外國投資者以現金和商標權并購境內B企業,在所設立的C外商投資企業中,A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為22.5%,并于2009年1月10日取得了營業執照。下列有關A外國投資者出資期限的表述中,符合規定的是( )。
A、應于2009年2月10日前繳清所出資的現金
B、應于2009年4月10日前繳清所出資的現金
C、應于2009年7月10日前繳清所出資的商標權
D、應于2010年1月10日前繳清所出資的商標權
【正確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特殊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投資者以現金出資的,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投資者以實物、工業產權等出資的,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
【該題針對“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出資、審批與登記”知識點進行考核】
三、判斷題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中國合營者可以場地使用權作為合營企業經營期間的出資,其作價金額應該與取得同類場地使用權所應繳納的使用費相同。( )
對
錯
【正確答案】 對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場地使用權的作價。中國合營者以場地使用權作為合營企業經營期間的出資,其作價金額應當與取得同類場地使用權所應繳納的使用費相同。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資方式”知識點進行考核】
2、甲、乙、丙三人設立一家普通合伙企業,后甲將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轉讓給乙,僅僅通知了丙,但是沒有征得丙的同意,那么甲、乙之間的財產份額轉讓不符合合伙企業法的規定。( )
對
錯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財產的轉讓。合伙企業合伙人之間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無須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該題針對“合伙企業的財產”知識點進行考核】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合伙人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依照合伙協議確定。( )
對
錯
【正確答案】 對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伙協議的性質。根據《合伙企業法》,合伙協議應當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題針對“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和登記”知識點進行考核】
4、《合伙企業法》賦予了合伙人對事務執行提出異議的權利,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終止該項事務的執行。( )
對
錯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伙人提出異議的權利。根據規定,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該題針對“合伙事務的執行”知識點進行考核】
5、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員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時違反雙方訂立的合同,給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對
錯
【正確答案】 對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員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時違反雙方訂立的合同,給投資人造成損害的,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該題針對“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知識點進行考核】
6、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資設立一合伙企業,合伙企業在存續期間,甲擅自以合伙企業的名義與善意第三人丁公司簽訂了代銷合同。乙合伙人獲知后,認為該合同不符合合伙企業利益,經與丙商議后,即向丁公司表示對該合同不予承認,因為該合伙企業規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單獨與第三人簽訂代銷合同,所以該代銷合同無效。( )
對
錯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伙企業事務管理。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題中,盡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業的內部限制,但丁公司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業名義與丁公司所簽的代銷合同有效。
【該題針對“合伙事務的執行”知識點進行考核】
7、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
對
錯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伙人財產份額的出質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以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該題針對“有限合伙企業財產出質與轉讓和債務清償的特殊規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8、有限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
對
錯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的相關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題針對“有限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特殊規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9、三個上市公司甲、乙、丙合伙成立了一個有限合伙企業,這是符合規定的。( )
對
錯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的組成。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上市公司不能夠成為普通合伙人,所以該合伙企業中沒有普通合伙人,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該題針對“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和設立”知識點進行考核】
10、某普通合伙企業欠付貨款,該筆債務到期后,其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該合伙企業的任何一個合伙人清償債務。( )
對
錯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伙企業的債務清償。合伙企業的債務,應先由合伙企業的財產來承擔,即在合伙企業存在自己的財產時,合伙企業的債權人應首先從合伙企業的全部財產中求償,而不應當向合伙人個人直接請求債權。
【該題針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清償與合伙人的關系”知識點進行考核】
四、簡答題
1、甲、乙、丙共同投資設立一普通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約定:甲以人民幣5萬元出資,乙以房屋作價人民幣8萬元出資,丙以勞務作價人民幣4萬元出資;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擔虧損。合伙企業成立后,為擴大經營,向銀行貸款人民幣5萬元,期限為1年。甲提出退伙,鑒于當時合伙企業盈利,乙、丙表示同意。于是,甲辦理了退伙結算手續。此后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經營環境變化,企業發生嚴重虧損。乙、丙、丁決定解散合伙企業,并將合伙企業現有財產價值人民幣3萬元予以分配,但對未到期的銀行貸款未予清償。在銀行貸款到期后,銀行要求合伙企業清償債務,發現該企業已經解散,遂向甲要求償還全部貸款,甲稱自己早已退伙,不負責清償債務。銀行向丁要求償還全部貸款,丁稱該筆貸款是在自己入伙前發生的,不負責清償。銀行向乙要求償還全部貸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比例清償相應數額。銀行向丙要求償還全部貸款,丙則表示自己是以勞務出資的,不承擔償還貸款義務。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回答下列問題: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張能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2)合伙企業所欠銀行貸款應如何清償?
(3)在銀行貸款清償后,甲、乙、丙、丁內部之間應如何分擔清償責任?
【正確答案】 (1)①甲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故甲對其退伙前發生的銀行貸款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②乙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之間對債務承擔份額的約定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故乙提出應按約定比例清償債務的主張不能成立,其應對銀行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③丙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以勞務出資成為合伙人,也應承擔合伙人的法律責任,故丙也應對銀行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④丁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故丁對其入伙前發生的銀行貸款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2)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所欠銀行貸款首先應用合伙企業的財產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丙、丁在合伙企業解散時,未清償債務便分配財產,是違法無效的,應全部退還已分得的財產;退還的財產應首先用于清償銀行貸款,不足清償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3)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各合伙人在其內部是依合伙協議約定承擔按份責任的。據此,甲因已辦理退伙結算手續,結清了對合伙企業的財產債務關系,故不再承擔內部清償份額;如在銀行的要求下承擔了對外部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則可向乙、丙、丁追償。乙、丙、丁應按合伙協議的約定分擔清償責任;乙、丙、丁任何一人實際支付的清償數額超過其應承擔的份額時,有權就其超過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額支付應承擔份額的合伙人追償。
【答案解析】
【該題針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清償與合伙企業的關系”知識點進行考核】
五、綜合題
1、中國公民田某、張某、宮某和朱某四人,于2010年11月11日投資設立A有限合伙企業,朱某為有限合伙人,其余三人均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業事務由田某、張某和宮某共同執行,朱某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也不對外代表合伙企業。A企業主要經營咖啡店,隨著業務的擴大,A企業又分別設立了2家分店,田某和宮某分別負責分店經營。因分店是以總店名義開展經營活動,故分店未再行辦理任何登記手續。
A企業經營過程中,陸續出現下列問題:
(1)甲分店店長宮某設立了另外一家從事貿易的個人獨資企業,宮某在張某、田某和朱某均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自己的名義與分店簽訂了一年的咖啡豆供應合同。經查,合伙協議中也未對該種交易作出約定。
(2)乙分店店長田某擅自與親戚合開了一家咖啡店,并任經理,主要工作精力轉移。乙分店經營狀況不佳。
(3)朱某另外經營一家從事工藝品生產的個人獨資企業。某日,A企業因急需更新餐具,張某與朱某協商,代表A企業與朱某個人簽訂了購買工藝品餐具的合同,田某和宮某對此交易均不知情。經查,合伙協議中也未對該種交易作出約定。
(4)朱某、田某分別以個人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自己向銀行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由于忙于經營,張某和宮某對兩筆擔保事項均不知情,經查,合伙協議中也未對該種擔保事項作出約定。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及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A企業設立兩家分店時未再行辦理任何登記手續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2)甲分店店長宮某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3)乙分店店長田某是否可以另外設立一家咖啡店?并說明理由。
(4)朱某與A企業進行交易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5)朱某和田某以個人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自己向銀行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的行為是否有效?分別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 (1)A企業設立兩家分店時未再行辦理任何登記手續的做法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2)甲分店店長宮某的行為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宮某為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協議未約定,并在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是不能與A企業簽訂合同進行交易的。
(3)乙分店店長田某不得另外再設立咖啡店。根據規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田某為普通合伙人,因此不能開展與A企業相競爭的經營業務。
(4)朱某與A企業進行交易合法。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于合伙協議中并未對此類業務進行約定,因此,朱某作為有限合伙人是可以與本企業進行交易的。
(5)①朱某以個人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自己向銀行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的行為是有效的。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于A企業的合伙協議中未約定,因此,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朱某可以用自己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進行出質。
②田某以個人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自己向銀行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的行為無效。根據規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作為普通合伙人的田某在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情況下提供的質押是無效的。
【答案解析】
【該題針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清償與合伙企業的關系,合伙企業的損益分配,合伙企業對外代表權的效力”知識點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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