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業2010年年報相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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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財政局,各上市公司,省屬企業,中央駐皖企業,相關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財政部《關于執行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2010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10〕25號,以下簡稱《通知》)文件要求,為了推動在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業(以下統稱各類企業)更好地貫徹實施會計準則,全面提升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促進我省經濟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財政部門將以企業會計準則實施情況和年報工作為重點,加強各類企業的會計監督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0年年報編制過程中應當重點關注的問題
各類企業應當根據《通知》要求,高度重視2010年年報編制工作,認真學習《通知》和證監會、國資委等部門有關2010年年報工作的文件,充分理解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內部控制等相關內容,密切關注企業會計準則執行情況,按要求進行正確的會計處理,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并跟蹤分析準則執行效果,對以下問題進行重點關注:
(一)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應當如實反映企業的交易或事項,應當保持統一性和前后一致性。企業2010年變更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應當在附注中充分說明變更的性質、內容和原因,不得濫用會計政策或隨意變更會計估計。企業應當對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項采用相同的會計政策進行處理。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企業集團的會計政策應當統一,子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應當與母公司保持一致。
(二)A+H股上市公司對于同一交易或事項在A股和H股的財務報告中,應當采用相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其財務報告不應存在差異。如內地與中國香港會計處理差異仍未消除的,應當在附注中充分說明原因及消除的措施。
(三)企業應當按照準則中有關公允價值計量層次的規定,審慎采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企業在披露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相關信息時,應當分別披露確定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量的方法是否發生改變以及改變的原因、各個層次公允價值的金額、公允價值所屬層次間的重大變動、第三層次公允價值期初金額和本期變動金額等相關信息。在第三層次公允價值計量中,如果估值技術中使用的一個或多個輸入值發生合理、可能的變動將導致公允價值金額發生顯著變化的,應披露這一事實及其影響。
(四)正確識別企業集團內涉及不同企業的股份支付交易中有關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的規定,確認企業所獲得的職工服務的成本或費用及相關的所有者權益或負債。
(五)嚴格按照會計準則中有關“控制”的規定,對企業合并和合并財務報表作出正確的會計處理。企業應當關注企業合并是否構成業務。企業合并如產生巨額商譽,應當予以重點關注。僅通過合同而不是所有權份額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或特殊目的主體)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企業合并,也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第五條至第十九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或其他原因喪失了對原有子公司控制權,存在對該子公司的商譽的,在計算確定處置子公司損益時,應當扣除該項商譽的金額。
(六)正確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進行會計處理。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包括作為企業合并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交易費用,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但是,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費、上市酒會費等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七)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的規定,確定和披露構成其他綜合收益的項目和金額。目前,其他綜合收益主要包括相關會計準則規定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產生的利得(損失)金額、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額、現金流量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金額、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等內容。企業不得隨意改變其他綜合收益的構成內容。
企業對于上述交易或事項的處理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但是,涉及第三、五、六問題的,應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企業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工作相關問題
根據財政部有關企業內部控制貫徹實施的規定,我省首批執行企業內部控制的A+H股上市公司,應當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梳理業務流程,開展風險評估,完善內控制度,優化信息系統,積極推動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為2011年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的正式施行做好準備和示范。其他有條件的企業,可以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建設,不斷完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提升本單位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
三、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應當認真做好各類企業2010年年報審計工作
我省各會計師事務所特別是具有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應認真學習領會《通知》和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切實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密切關注國際金融危機和我國當前經濟形勢可能對企業造成的影響,謹慎確定重大會計風險領域。嚴格按照執業準則的規定,實施重要財務報表認定層次的實質性審計,充分履行函證、監盤、減值測試、分析性復核等程序,獲取足夠的審計證據,保證執業質量,防范執業風險,獨立、客觀、公正地對年報整體發表審計意見。
四、相關要求
各類企業應按本《通知》要求認真開展2010年年報工作,在年報編制過程中如遇到重大問題或疑難事項,可及時向財政部門反映,并及時報送年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和有關重點會計處理方法等書面材料。其中,省屬企業相關材料請于2011年4月8日前報送省財政廳和省國資委;上市公司和在皖中央企業相關材料請于2011年5月10日前報送省財政廳和財政部駐安徽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各市財政局也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督促本地區非上市市屬企業做好2010年年報工作,認真做好企業會計準則執行情況分析,并形成書面材料,于2011年4月8日前報送省財政廳。
五、聯系方式
省財政廳會計處 李元元 0551-5100264
電子郵箱:liyy216@163.com
通信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號 230061
財政部駐安徽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三處 翟燕彬 0551-3502329
電子郵箱:anhuizyb3chu@163.com
通信地址:合肥市政務新區天鵝湖路天鵝湖畔A1綜合樓 230022
省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評價處 汪海燕 0551-2687881
電子郵箱:wanghaiyan@ahgzw.gov.cn
通信地址:合肥市壽春路58號 230001
安徽省財政廳
財政部駐安徽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安徽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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