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重點:刑事責任
更新時間:2012-12-21 09: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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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節講述刑事責任的主刑和附加刑的規定
第一章總論
刑事責任
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2)附加刑分為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罰款――行政機關;罰金――法院;死緩不是主刑,勞動教養是行政處罰。
【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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