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重點:行政復議范圍
更新時間:2012-12-21 09: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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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節講述行政復議范圍的內容
行政復議范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范圍的,可申請行政復議;抽象行政行為不能行政復議;
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有以下:
①不服行政機關作的行政處分或其他人事處理決定,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②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其他處理,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③抽象行政行為
【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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