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級經濟法 考點講義:稅款征收的其他法律規定


(一)稅收優先執行
1、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執行;
3、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提示:(1)無擔保的債權、工商部門的罰款:稅收優先;(2)有物權擔保的債權:納稅人先欠稅后物權擔保(抵押、質押、留置)的,稅收優先;納稅人先物權擔保(抵押、質押、留置),后欠稅的,物權擔保(抵押、質押、留置)優先。
【例題】關于稅收優先權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2010年)
A、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
B、納稅人有欠繳稅款情形而又以其財產設定抵押的,稅收優先于抵押權
C、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質押后又發生欠繳稅款的,稅收優先于質權
D、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處以行政性罰款,稅款優先于罰款
答案:ABD
解析: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選項A正確;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于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B正確,選項C錯誤;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D正確。
(二)稅收代位權與撤銷權
1、代位權: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規定行使代位權。
2、撤銷權: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因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規定行使撤銷權。
3、稅務機關行使代位權、撤銷權的,不免除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例題】稅務機關行使代位權的,可以免除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2008年)
答案:×
(三)納稅人涉稅事項的公告與報告
1、欠繳稅款數額較大(5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處分其不動產或者大額資產之前,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
2、納稅人有欠稅情形而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的,應當向抵押權人、質權人說明其欠稅情況。
4、納稅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并依法繳清稅款。納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5、納稅人有解散、撤銷、破產情形的,在清算前應當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未結清稅款的,由其主管稅務機關參加清算。
【例題】納稅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并依法繳清稅款。納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 )。
A、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
B、合并前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
C、合并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D、合并前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A
(四)稅款的追繳與退還:
即多繳稅款與少繳稅款的原因及稅務處理
情 形 |
原 因 |
處 理 |
1、稅款的退還(納稅人多繳稅款) |
納稅人原因或稅務機關原因 |
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無限制) |
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 | ||
2、稅款的追征(納稅人少繳稅款) |
稅務機關責任 |
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失誤 |
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5年 | |
納稅人偷稅、抗稅、騙稅 |
稅務機關無限期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 |
【例題1】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稅務機關在稅款征收中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稅款征收措施,下列各項中,屬于稅款征收措施的有( )。(2010年)
A、罰款 B、責令繳納并加收滯納金
C、阻止出境 D、由稅務機關核定,調整應納稅額
答案:BCD
解析:稅款征收措施主要有核定調整應納稅額、責令繳納并加收滯納金、責令提供納稅擔保、采取稅收保全措施、采取強制執行措施、阻止出境以及享有稅收優先權、代位權與撤銷權。
【例題2】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因納稅人計算錯誤少繳稅款,累計數額不足10萬元的,稅務機關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追征稅款和滯納金,該一定期限是( )。(2010年)
A、1年 B、3年 C、7年 D、10年
答案:B
解析: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5年。所以答案是B。
【例題3】納稅人多繳稅款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5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2008年)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稅款的補征與追征。納稅人多繳稅款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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