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法: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概述講解
第二章 會計法律制度在考試中是重要的章節,經常以綜合題的方式出現,一、掌握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概念,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二、掌握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會計核算的內容,會計年度記賬本位幣,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財產清查、會計檔案等法律規定;三、掌握單位負責人概念,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會計從業資格會計人員回避制度、會計職業道德、會計人員工作交接等內容;四、熟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權限、代理記賬、總會計師、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有關規定;五、熟悉單位內部會計監督、政府會計監督和社會會計監督;六、熟悉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概述
一、會計法律制度構成(P41)
1、會計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
2、會計行政法規:國務院;
3、會計規章:財政部;
4、地方性會計法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5、會計規范性文件:財政部門。
【例題】我國會計法律制度分為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會計規章、地方性會計法規和會計規范性文件5個層次。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行政法規的有( )。
A、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B、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C、省級人大常委會發布的地方會計管理條例
D、財政部發布的《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
【答案】B
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權限(P42)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注意單選題)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于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
三、會計法律與會計職業道德的區別(2007年新增)(P45)(注意多選題)
會計法律制度和會計職業道德,均屬于會計行為規范的范疇。
(1)性質不同。
(2)作用范圍不同。
(3)表現形式不同。
(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
四、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P47)
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2009年會計職稱考試相關鏈接:
環球網校2009年會計職稱考試網上輔導方案
2008年中級會計職稱真題:經濟法
2008年初級會計職稱真題: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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