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人事局、財政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7〕44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有關政策要求
(一)報名條件按照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中的規定執行。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1。
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人事部、國務院中國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中國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精神,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居民,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中國臺灣居民還須提交《中國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
(二)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中級資格報考人員,第二年確需在北京市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的,須于2007年11月1日至2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后到原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合格成績轉出手續,再于2007年11月20至21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合格成績轉入手續。
(三)每個年度只能辦理一次報名手續,報名后不辦理退報名或改報名手續。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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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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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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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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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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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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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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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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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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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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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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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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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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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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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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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均合格,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考試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提示,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名手續。
(一)初級資格報名辦法
初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提交信息、現場確認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需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報考人員須于2007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期間登錄北京會計網(網址:www.kuaiji.com.cn),進入網上報名頁面,按照規定程序填寫提交《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信息表》(以下簡稱《初級信息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紙打印《初級信息表》。認真閱讀表中的《誠信承諾》,如同意《誠信承諾》的內容,本人須在規定位置簽名,并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無誤后在《初級信息表》上蓋章。
3、持《初級信息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執照、護照,下同)、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上均為原件)和與自行上傳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兩寸照片一張(規格34mm×45mm)于2007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到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確認點(見附件2)辦理確認繳費手續。
4、報考人員請于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持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中級資格報名辦法
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需持有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
具體操作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為自2006年度起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首次報考人員”為自2006年度起在北京地區未成功報考過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
1、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07年10月16日至11月22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2、首次報考人員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報考人員須于2007年10月16日至11月12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信息表》(以下簡稱《中級信息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紙打印《中級信息表》,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兩張,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后蓋章。
(3)持《中級信息表》、本人身份證明、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符合報考條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上均為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從附件3所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中選擇一處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港澳臺居民按有關文件要求還須提交相關材料原件。
(4)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24小時后,須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2007年11月22日。
3、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請于2008年5月13日至5月15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附件:
(1)2008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點擊進入>
(2)北京2008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確認點(2007年10月22日—10月26日)<點擊進入>
(3)北京2008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點擊進入>
(4)2008年度會計資格考試用書變化情況通知<點擊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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