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精華考點習題: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及關系人
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考點習題: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及關系人
考點覆蓋范圍:
(1)合伙企業
①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財產、事務執行、損益分配原則、與第三人關系、入伙和退伙,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②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事務執行、財產份額轉讓、債務清償、入伙與退伙
③合伙人性質轉變的特殊規定
(2)保險法律制度(保險法律原則、保險業與保險監管、保險代理人與經紀人、保險合同、保險條款、財產保險的特殊制度、人身保險的特殊條款)。
考情分析
知識點: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及關系人
本知識點考頻(近3年):2
重要程度:★★★
單選題1
根據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保險合同當事人的是( )。
A.投保人
B.保險代理人
C.被保險人
D.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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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指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公司),即訂立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保險合同的關系人是指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單選題2
甲為其妻乙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指定其獨子丙為唯一受益人。根據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甲指定受益人須經乙同意
B.甲變更受益人須經乙同意
C.如果乙和丙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推定乙死亡在先
D.如果丙先于乙死亡,出現保險事故時,保險賠償金應作為乙的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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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選項C: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單選題3
2016年4月趙某為自己投保人壽保險,約定受益人為趙妻和其子小趙。2019年6月,趙某被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的妻子刺傷致死,趙妻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經查,趙某已繳納3年保險費。下列關于保險公司是否承擔支付保險金責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險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趙妻喪失受益權,保險公司應向小趙承擔支付保險金的責任
B.保險公司不承擔支付保險金的責任,也不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C.保險公司不承擔支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D.保險公司不承擔支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退還保險費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保險合同的關系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故趙某喪失受益權。本題中另一受益人小趙并沒有喪失受益權,所以保險公司應向其支付保險金。
多選題1
根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下列保險合同中有效的有( )。
A.趙某為其6歲的兒子小趙購買了一份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B.錢某為其因患有精神疾病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妻子購買了一份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C.孫某為其丈夫購買了一份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未經其丈夫同意
D.李某為自己購買了一份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指定的受益人為自己的妻子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保險合同。選項B,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此限。選項C,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保險合同無效,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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