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每日一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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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1.廣州的甲公司與深圳的乙公司在北京協(xié)商訂立一份書面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成立地點在上海,但實際情況是,甲公司在廣州簽字蓋章后將合同郵寄到深圳給乙公司簽字蓋章。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該合同的成立地點是( )。
A:北京
B:廣州
C:深圳
D:上海
正確答案:D
知 識 點 :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參考解析:當事人對合同的成立地點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合同約定的成立地點與實際簽字或者蓋章地點不符的,應當認定約定的地點(上海)為合同成立地點。
(單選)2.甲公司與乙公司就一批貨物的買賣進行磋商,甲公司在傳真中表示,如達成協(xié)議則以最終簽訂售貨確認書為準。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傳真時認為,雙方已就該筆買賣的價格、期限等主要問題達成一致,遂向甲公司開出信用證,但甲公司以信用證上注明的價格條件不能接受為由拒絕發(fā)貨。下列有關該案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
A: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權拒絕發(fā)貨
B: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權拒絕發(fā)貨,但應補償乙公司相應的損失
C:買賣合同已成立,甲公司應履行合同
D:買賣合同已成立,但因未發(fā)生實際損失,甲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
正確答案:A
知 識 點 :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在采用確認書的情況下合同的成立時間。《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信件、數(shù)據(jù)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多選)3.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要約失效的有()。
A:撤銷要約的通知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B:撤回要約的通知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C:同意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D: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正確答案:A,D
知 識 點 :合同訂立的方式
參考解析:要約失效(針對已生效的要約)
①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撤回不算)
②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③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④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提示: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視為發(fā)出反要約,原要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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