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11月5日)


編輯推薦: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匯總(2019年11月)
單選題
1、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期限是()
A.10 日
B.15 日
C.20 日
D.30 日
多選題
2、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B.仲裁庭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提請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C.裁決書自當事人簽收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D.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判斷題
3、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4、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1 年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
答案見第二頁
打算報考2020年中級的您是否了解什么時候報名?為了方便考生及時獲取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通知,請及時預約,到時讓您不再錯過一年一次報名!
以上內容是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11月5日),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試題,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參考答案
1、
【答案】A
【解析】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 10 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
【答案】BC
【解析】仲裁庭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3、
【答案】×
【解析】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4、
【答案】×
【解析】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6 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打算報考2020年中級的您是否了解什么時候報名?為了方便考生及時獲取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通知,請及時預約,到時讓您不再錯過一年一次報名!
以上內容是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11月5日),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試題,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會計習題各科目匯總2025-03-27
- 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習題各章節匯總2025-03-27
- 2025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練習題各章節匯總2025-03-27
- 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習題各章節【每日一練】匯總2025-03-27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第二十五章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2025-03-23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練習題:第二十四章政府會計2025-03-22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第二十三章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2025-03-21
- 【每日一練】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第二十二章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2025-03-20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第二十一章企業合并和財務報表2025-03-19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