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9月24日)


編輯推薦:2020年9月份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匯總
單選題
1、下列各項中,屬于仲裁法律制度適用范圍的是( )。
A.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B.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C.離婚糾紛
D.行政爭議
2、下列各項中,屬于《仲裁法》適用范圍的是( )。
A.自然人之間因繼承財產發生的糾紛
B.撫養糾紛
C.納稅企業與稅務機關因納稅發生的爭議
D.公司之間因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
多選題
3、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屬于無效仲裁協議的有( )。
A.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他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B.因一方違約而被相對人依法解除的買賣合同中包含的仲裁協議
C.當事人就繼承糾紛約定仲裁的仲裁協議
D.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的仲裁協議
4、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仲裁基本原則的有:()
A.一裁終局原則
B.公開仲裁原則
C.仲裁組織依法獨立行使仲裁權原則
D.自愿原則
判斷題
5、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答案見第二頁
打算報考2020年中級的您是否了解什么時候報名?為了方便考生及時獲取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通知,請及時預約,到時讓您不再錯過一年一次報名!
以上內容是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9月24日),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試題,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參考答案
1、
【答案】A
【解析】由于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不同于一般的經濟糾紛,它們在解決糾紛的原則、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點,應適用專門的規定,因此,《仲裁法》不適用于解決這兩類糾紛,選項 B 錯誤;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是不能進行仲裁的,因此選項 C 錯誤;仲裁事項必須是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且當事人有權處分的財產權益糾紛。由強制性法律規范調整的法律關系的爭議不能進行仲裁。因此,行政爭議不能仲裁,選項 D 錯誤。
2、
【答案】D
【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有:(1)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選項 AB);(2)行政爭議(選項 C);(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3、
【答案】A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4、
【答案】ACD
【解析】仲裁的基本原則為:1.自愿原則;2.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平合理的解決糾紛原則;3.仲裁組織依法獨立行使仲裁權原則;4.一裁終局原則。選項 B:仲裁應開庭但不公開。
5、
【答案】×
【解析】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打算報考2020年中級的您是否了解什么時候報名?為了方便考生及時獲取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通知,請及時預約,到時讓您不再錯過一年一次報名!
以上內容是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9月24日),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試題,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會計習題各科目匯總2025-03-27
- 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習題各章節匯總2025-03-27
- 2025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練習題各章節匯總2025-03-27
- 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習題各章節【每日一練】匯總2025-03-27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第二十五章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2025-03-23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練習題:第二十四章政府會計2025-03-22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第二十三章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2025-03-21
- 【每日一練】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第二十二章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2025-03-20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第二十一章企業合并和財務報表2025-03-19
- 【每日一練】2025年中級會計師實務練習題: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