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點:違約責任
142、違約責任
【知識點】
1.概念:
違約責任只在合同關系當事人之間產生,對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發生違約責任。不論是在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場合,還是在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場合,均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責任構成要件

3.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違約損害賠償。
4.違約的免責事由:
不可抗力;受害人的過錯;免責條款。
《合同法》第53條的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多選題】
關于違約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有( )。
A.不可抗力只要發生就構成違約的免責事由
B.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違約損害賠償
C.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稱為實際違約
D.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無效
E.違約的免責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的過錯、免責條款
【答案】BDE
【解析】并不是所有不可抗力的發生都能構成違約的免責事由,只有不可抗力影響到合同的履行時才可以免責,A 錯誤;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稱為預期違約,C 錯誤。
各地2021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集中在7-8月,為避免考生錯過報名時間,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會及時提醒您2021年各地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及繳費截止時間,不再錯過報名!考生可使用>>2021年中級經濟師報考資格查詢,直接了解自己能否報考中級經濟師考試!
點擊免費領取>>>2021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備考講義匯總
以上內容是2021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點:違約責任,小編為考生上傳了2021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備考精華資料,可點擊以下“免費下載”按鈕后即可免費獲取!
最新資訊
- 環球網校官方直播間!雙11證越多掙越多,中級經濟師課程5折搶先學2025-11-10
- 【免費領取】考前撈分必備!中級經濟師歷年真題/沖刺卷2025-10-23
- 免費領取!2025年中級經濟師撈分考前緊急沖刺課2025-10-23
- 多拿20分!2025年中級經濟師案例專項沖刺資料【免費領取】2025-10-21
- 倒計時12天!25年中級經濟師臨考大動作!一定要重視2025-10-20
- 臨門一腳!2025年中級經濟師沖刺逆襲模擬卷(附高頻錯題解析)免費領2025-10-18
- 2025年中級經濟師備考沒時間?AI隨身學幫你輕松提分!2025-10-17
- 沖刺神器!2025年中級經濟師AI備考家教來了2025-10-16
- 再提20分!2025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臨考背誦資料合集2025-10-15
- 環球網校發布!2025年10月13日-10月20日中級經濟師課程更新進度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