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8年注冊巖土工程師考試7.3日截止報名


浙江省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浙注建〔2008〕2號
關于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紹興市建管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建注 〔2008〕3號文件要求,現將我省2008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20日、21日舉行,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1。
二、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2008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2)以及其他專業的相關文件要求,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三、今年我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確認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08年6月26日至7月3日,屆時,考生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2008年度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代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中的一種,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照片的要求為2007年以后拍攝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為20k以內,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填寫完成后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上的信息必須與報名系統填寫的信息一致), “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張,并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7月2日至 4日到所在市建設、人事(人事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省、部屬在杭單位考生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 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確認。
在辦理現場報名確認手續時,考生需提交“報名表”、本人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新考生(首次報基礎或專業)還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7)一份,并提供基礎課考試通過證明、業績和職業道德證明;老考生(續考)還須提供上年度考試準考證或成績單。
各市建委(建設局)、紹興市建管局負責本地區的考試報名工作。在辦理現場報名確認手續時,必須嚴格按報考條件審查考生的報考資格,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請收下由考生下載的有報名序號和考生簽字的“報名表”等材料,并收取考試費用。請各市于7月10日前將收費確認的考試報名表上報省注冊建筑師管委會辦公室。
考生未按時到現場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經網絡報名并辦理過現場確認手續的考生,請于2008年9月16日至19日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學計算器(無聲、無編程功能)。草稿紙由考場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五、今年我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場統一設在杭州。
六、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費按計價格〔2002〕2546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收取,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報名及考試費190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報名及考試費660元。
七、聯系電話:省注冊辦:87052842、85050010。
省人事考試辦公室:88396765
浙江省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1.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均分為2天,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考試時間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
第一天為客觀題,上、下午各70道題,其中單選題40題,每題分值為1分,多選題30題,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200分;第二天為案例題,上午25道必答題,下午25道必答題(對于有選擇作答的25道必答題,如考生在答題卡和試卷上作答超過25道題,按題目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對作答的前25道題評分,其他作答題無效),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100分。
2.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均為一天,考試時間為上、下午各4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均為主觀題,上、下午各40道題,均為單選題,每題1分,試卷滿分為80分。
3.試卷作答用筆:黑色或藍色墨水的鋼筆、簽字筆;考生在試卷上作答時,必須使用試卷作答用筆,不得使用鉛筆,否則視為無效試卷。填涂答題卡用筆:2B鉛筆。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試卷作答用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和無聲、無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
5.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允許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6.考生須用試卷作答用筆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分別填寫在答題卡和試卷相應欄目內。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考號等信息的作為違紀試卷,不予評分。
7.對于2天的考試,考生都必須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請考生務必用橡皮將原選項的填涂痕跡擦凈,以免造成電腦讀卡時誤讀。在答題卡上書寫與題意無關的語言,或在答題卡上作標記的,均按違紀試卷處理。
8.一、二級結構專業考試和其它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試卷已把試題、答案選項、答題預留位置全部匯總于一本試卷中,不再另配答題紙。
9.考生在作答一、二級結構專業考試和其它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題時,必須在每道試題對應的答案位置處填寫上該試題所選答案(即填寫上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并必須在相應試題“解答過程”下面的空白處寫明該題的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及主要依據,同時還須將所選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上。考生在試卷上書寫案例分析過程及公式時,字跡應工整、清晰,以免影響老師閱卷評分工作。對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視為無效,該試題不予計分。
10.公用設備工程師 (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動力) 專業考試均按新公布的考試大綱規定內容進行。詳見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公布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大綱的通知》(注工[2008] 2號)。可從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pqrc.org.cn下載。公用設備工程師各專業考試科目、分值、時間分配及題型特點保持不變。
附件2:2008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法規、規范、標準及設計手冊
一、規范、規程類
1.《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50021-2001)
2.《建筑工程地質鉆探技術標準》(JGJ 87-92)
3.《原狀土取樣技術標準》(JGJ 89-92)
4.《工程巖體分級標準》(GB 50218-94)
5.《工程巖體試驗方法標準》(GB/T 50266-99)
6.《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 50123-1999)
7.《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8.《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02)
9.《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 94-94)
10.《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01)
11.《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 79-2002)
12.《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規范》(GB 50025-2004)
13.《膨脹土地區建筑技術規范》(GBJ 112-87)
14.《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 120-99)
15.《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范》(JTJ 004-89)
16.《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 D30-2004)
17.《鐵路橋涵地基與基礎設計規范》(TB 10002.5-2005)
18.《公路工程地質勘察規范》(JTJ 064-98)
19.《鐵路工程地質勘察規范》(TB 10012-2001)
20.《鐵路路基設計規范》(TB 10001-2005)
21.《鐵路路基支擋結構設計規范》(TB 10025-2001)
22.《鐵路工程不良地質勘察規程》(TB 10027-2001)
23.《鐵路工程特殊巖土勘察規程》(TB 10038-2001)
24.《鐵路特殊路基設計規范》(TB 10035-2002)
25.《港口工程地質勘察規范》(JTJ 240-97)
26.《港口工程地基規范》(JTJ 250-98)
27.《碾壓式土石壩設計規范》(SL 274-2001)
28.《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GB 50287-99)
29.《水工建筑物抗震設計規范》(DL 5073-2000)
30.《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 18306-2001)
31.《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 50330-2002)
32.《巖土工程監測規范》(YS 5229-96)
33.《土石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SL 60-94)
34.《建筑變形測量規程》(JGJ/T 8-97)
35.《孔隙水壓力測試規程》(CECS 55 : 93)
36.《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加固技術規范》(JGJ 123-2000)
37.《巖土工程基本術語標準》(GB/T 50279-98)
38.《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 50068-2001)
39.《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 106-2003)
40.《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2-2002)
41.《公路橋涵地基與基礎設計規范》(JTJ 024-85)
42.《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CJJ17-2004 J302-2004)
43.《土工合成材料應用技術規范》(GB 50290-98)
44.《地下鐵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99-1999)(2003年版)
二、建筑法規類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國務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5.國家計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6.國家計委、建設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
7.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文本》
8.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規定》
9.建設部:《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1.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
12.建設部:《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
13.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14.建設部:《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文件附件一)
三、設計手冊類
1.常士驃、張蘇民主編:《工程地質手冊》(第三版)。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4年。
2.地基處理手冊編委會:《地基處理手冊》(第二版)。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0年。
3.樁基工程手冊編寫委員會:《樁基工程手冊》。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5年。
4.《公路設計手冊•路基》(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
5.鐵路第一勘察設計院主編:《鐵路工程設計技術手冊》(路基)。中國鐵道出版社,1995年。
6.鐵路第一勘察設計院主編:《鐵路工程地質手冊》。中國鐵道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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