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2008年注冊巖土工程師考試5.30-6.26日報名


遼人考函[2008]30號
關于做好2008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20日
上午 8:00 -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上午 8:00 -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下午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下午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21日
上午 8:00 -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下午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考試。
(二)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符合基本條件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巖土、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的本專業及相近專業分別見附件1、2、3、4、5、6、7,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分別指巖土工程設計,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化工工程設計,環保專業工程設計,下同)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年。
(三)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8年。
(四)根據《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基礎考試免試條件及審批手續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免試條件
符合基本報考條件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
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二)其他專業基礎考試免試條件
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30年。
(三)基礎考試免試審批手續
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到省人事廳職稱處辦理基礎考試免試審批手續;其他報考人員到單位所在市人事局職稱管理部門辦理。
四、考場設置
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在省直考區(沈陽)設考場,并組織考試。
五、報名時間、辦法
參加我省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須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08年5月30日-6月26日,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辦法
1、個人信息填報及照片上傳
(1)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報名系統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按規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個人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為單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證件照,照片存儲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與報名系統上提供的照片樣例大小相近)。
(2)上傳的照片將在發放“成績通知書”時作參照,報考人員須按規定上傳照片。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正確選擇考區,以保證在對應的部門進行資格審查。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應選擇省直考區,其他報考人員均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所在市為報考考區。
(4)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工程地質、工程移民、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面選報。
2、辦理基礎考試免試審批手續
符合基礎考試免試的報考人員,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在“服務指南”欄目下載打印《資格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填寫后到規定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3、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各市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各市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
(2)參加基礎考試的報考人員和基礎考試合格,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在填報個人信息及上傳照片后,應及時下載打印帶有本人照片的《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持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材料到相應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08年6月27日。
(3)符合基礎考試免試條件并辦理審批手續的報考人員,視為資格審查合格。
(4)參加過200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報名參加2008年度的同級別、同專業考試,不再進行資格審查。
4、報名確認
(1)報考人員應在資格審查合格后,持報名表和免試申報表(不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只提交報名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進行報名確認。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辦理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2)參加過200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且在2008年度報考同級別、同專業的考生,持通過“網上報名”欄目下載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和2007年的準考證到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辦理報名確認。
(3)各考區人事考試部門在進行報名確認時,應對報名表中的照片進行審核,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重新上傳照片。
(4)省人事考試中心下發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庫,供報名確認時使用。
5、網上繳費
(1)報考人員須通過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繳納考試費用。網上支付銀行為中國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定步驟操作進行繳費(網上繳費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6月30日)。
(2)報考人員在網上繳費后,須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本人的交費狀態是否為“已交費”,如果顯示其它狀態,請及時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3)報考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6、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于2008年9月1日-9月12日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報名咨詢
報考人員可向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咨詢報名有關事宜。各考區人事考試部門的具體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見附件8。
六、收費標準
(一)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遼價函[2007]131號、遼價函[2008]7號文件規定,考務費用按下列標準收取:
1、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60元/科,專業考試130元/科,報名費10元/人。
2、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基礎考試80元/科,專業考試100元/科。
3、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基礎考試70元/科,專業考試80元/科。
4、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80元/科,專業考試100元/科。
5、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70元/科,專業考試80元/科。
(二)需要收據報銷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省人事考試中心或考試當天在考點領取。
(三)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完成報名繳費核算后,向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撥付相應的考試費用。
七、答題要求
(一)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二)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學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草稿紙由考點配發,考后收回。
(四)《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五)有關專業考試的答題要求,考生應閱讀《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詳見附件9)。巖土和環保工程師考試的有關規范、設計手冊信息見附件10、11。
八、成績管理
(一)2009年1月以后,《遼寧人事考試網》將發布查詢考試成績的時間和辦法。
(二)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
九、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統一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
十、考試大綱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下設的各專業管理委員會負責分別擬定各專業考試大綱。相關事宜咨詢電話:024-86891758、86893066。
十一、其他
我省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部負責。
考務咨詢電話: 024-86899711
附件:1、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新舊專業對照表
2、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新舊專業對照表
3、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新舊專業對照表
4、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5、注冊電氣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6、注冊化工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7、注冊環保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8、全省人事考試部門辦公地址和考務咨詢電話
9、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10、2008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法規、規范、標準及設計手冊
11、2008年度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規范及設計手冊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本
專
業 |
1、勘查技術與工程
2、土木工程
3、水利水電工程
4、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巖土工程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勘察工程
建筑工程
結構工程
工業與民用建筑
城鎮建設
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橋梁工程
鐵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機場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與治河工程
水工結構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海岸與海洋工程 |
相
近
專
業 |
1、地質勘探
2、環境工程
3、工程力學 |
煤田地質勘查
地質礦產勘察
采礦工程
探礦工程
礦井建設
鉆井工程
地球化學與勘查
應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
礦場地球物理
石油地質勘察
環境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
工程力學 |
其他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本
專
業 |
水利水電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農業水利工程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土木水利工程、水工結構工程、水工建筑力學、水利水電、水電站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水利規劃、水能利用、陸地水文、水力學及河流海岸動力學、河流力學及治河工程、水文氣象、水庫經濟、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農田水利工程、機電排灌工程、農村水電站
水土保持、土壤、土壤改良 |
相
近
專
業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船舶與海洋工程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學
交通工程
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
勘查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給水排水工程
熱能與動力工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與海洋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港口工程、結構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給排水工程、橋梁工程、農業建筑及環境工程
沙漠治理、風景園林、土地與環境、環境監測、生態學與環境生物學、林學、環境科學、農學
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地質工程、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勘察工程、巖土工程、工程管理、工程力學、水利經濟、技術經濟金屬結構、機械制造及工藝設備、起重運輸與工程機械、水利水電動力工程、水電站動力設備、水力機械、水利機械、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電氣技術、工業自動化、自動控制、水電站自動化 |
其他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本專業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水道及港口工程
港口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
航道(或整治)工程 |
相近專業 |
船舶與海洋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
土木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與治河工程
水工結構工程
建筑工程
結構工程
工業與民用建筑
城鎮建設
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橋梁工程
鐵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機場工程 |
其他工科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暖
通
空
調 |
本專業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
相近專業 |
國防工程內部環境與設備 飛行器環境與生命保障工程 |
飛行器環境控制與安全救生 |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冷凍冷藏工程(部分) | ||
熱能與動力工程 |
制冷與低溫技術 | ||
其他工科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
動
力 |
本專業 |
熱能與動力工程 |
熱力發動機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含鍋爐、渦輪機、壓縮機等) 熱能工程 制冷與低溫技術 能源工程 工程熱物理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冷凍冷藏工程(部分)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化學工程與工藝 煤化工(或燃料化工) |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冷凍冷藏工程(部分) | ||
相近專業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飛行器動力工程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油氣貯運工程 |
空氣動力學與飛行力學 飛行器動力工程 化工設備與機械 石油天然氣貯運工程 | |
其他工科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
給水排水 |
本專業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相近專業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
其他工科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本專業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電氣技術(部分)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相近專業 |
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工業自動化 自動化 自動控制 流體傳動及控制(部分) 飛行器制導與控制(部分) 電子工程 信息工程 應用電子技術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廣播電視工程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 電子與信息技術 通信工程 計算機通信 計算機及應用 |
其他工科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本專業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化工工藝 |
高分子化工、精細化工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生物化工(部分) | ||
工業分析 | ||
電化學工程 | ||
工業催化 | ||
石油工程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
復合材料(部分)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 | |
硅酸鹽工程 | ||
復合材料(部分) | ||
制藥工程 |
化學制藥 | |
制藥工程 | ||
生物制藥 | ||
中藥制藥 | ||
輕化工程 |
皮革工程 | |
制漿造紙工程 | ||
染整工程 |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制糖工程、油脂工程 | |
糧食工程 |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
煙草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部分) | |
生物化學工程(部分) | ||
發酵工程 | ||
其他 |
如林產化工等 | |
相近專業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化工機械與設備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環境監測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其他 |
| |
其他工科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本專業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環境監測
環境規劃與管理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農業環境保護 |
環境科學 |
環境科學
環境學
生態學與環境生物學 |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 |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土壤與農業化學 |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資源環境區劃與管理 | |
相近專業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
熱能與動力工程 |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執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熱能工程
能源工程
工程熱物理 |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與工藝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設計及制造
流體傳動及控制
設備工程與管理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
機械電子工程 | |
其他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單位名稱 |
辦公地址 |
考務咨詢電話 |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
沈陽市于洪區崇山東路30號 |
024-86899711 |
沈陽市人事考試中心 |
沈陽市沈河區北京街16號 |
024-22525372 |
大連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
大連市沙河口區聯合路100號 |
0411-84618662 |
鞍山市人事考試中心 |
鞍山市鐵東區園林路215號 |
0412-5517323 |
撫順市人才中心考試部 |
撫順市新撫區琥珀街7號 |
0413-8361599 |
本溪市人才服務中心考試評價處 |
本溪市明山區工字樓小區3號樓 |
0414-2896813 |
丹東市人才中心考試評價科 |
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 |
0415-3192771 |
錦州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
錦州市市府路68號 |
0416-3872301 |
營口市人事局考試辦公室 |
營口市老邊區大水塘軍轉大廈 |
0417-2856088 |
阜新市人事局考試管理科 |
阜新市中華路45-6號 |
0418-6538824 |
遼陽市人事局考試辦公室 |
遼陽市青年大街69號 |
0419-4136266 |
盤錦市人事考試中心 |
盤錦市興隆臺區市府路 |
0427-2826034 |
鐵嶺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
鐵嶺市銀州區市府路 |
0410-4830136 |
朝陽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
朝陽市朝陽大街3段7號 |
0421-2652323 |
葫蘆島市人事考試中心 |
葫蘆島市龍灣大街15號 |
0429-310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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