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05巖土工程師考試報名截止8月中旬


新疆人事考試
主辦:自治區人事中心
第4期(總第16期)2005年5月27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
就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發出通知
為做好 2005 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最近發出通知,現將有關問題(摘要)如下:
一、 2005 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定于 10 月 22 日, 23 日舉行,各地要按照 <<2005 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 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試準備工作,以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考試報名時間為 8 月中旬以前。各地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人事考試部門要嚴格按照人發 [2002]35 號文件的規定,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和報名工作。務必于 9 月 5 日 前將試卷預定單一式兩份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四、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 << 考試手冊 >> (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第一天的專業知識考試和第二天的專業案例考試均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 2B 鉛筆,黑色(藍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用草稿紙由各地統一配發,草稿紙規格為 16 開普通白紙,數量應滿足考生要求,考后收回。
五、 << 基礎考試 >> 和 << 專業知識考試 >> 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閱卷及評分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試部門組織實施,評分標準在 考后下發; << 專業案例考試 >> 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計算過程,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 << 注冊土木工程師同(巖土)專業案例考試與評分辦法 >> 的規定進行。
六、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工作,報名時請將 << 注冊土木工程師同(巖土)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 印發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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