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05巖土工程師考試報名截止7.19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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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關于做好2005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縣人事勞動保障局,建設局,各勘察、建設設計單位:
根據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05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注工[2005]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05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和省建設廳共同負責我省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領導工作。具體考務工作委托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省人事勞動保障廳會同省建設廳對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二、考試科目和時間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第一天專業知識考試和第二天專業案例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
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
2005年10月22日 上午:8:00~11:00 專業知識考試(上)
上午:8:00~12:00 基礎考試(上)
下午:14:00~17:00 專業知識考試(下)
下午:14:00~18:00 基礎考試(下)
2005年10月23日 上午:8:00~11:00 專業案例考試(上)
下午:14:00~17:00 專業案例考試(下)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 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以及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四、報名時間與辦法
(一)報名時間:2005年6月20日~7月19日。
(二)報名辦法:
1、報考者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或市、縣人事勞動保障局購買《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信息卡》、《報考手冊》。
2、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對申報人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在《資格考試報名表》的“單位意見”一欄中作出審核意見。并出具申報人從事巖土工程業務工作年限、有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等方面的證明。
3、申報人持《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證明、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省建設廳勘察設計科技處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地點:海口市海府路省建設廳二樓204號房,電話:65343591)。
4、省建設廳審查報考資格通過后,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部辦理報考手續,繳交報考費(地點: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聯系電話:65375001)。
在辦理上述資格審查和報考手續時,申報人須提供如下材料:
1、與報名表填寫內容相符的有效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附在報名表后面備查)和相關證明。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張。
五、考場設置及準考證領取
2005年我省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設置在海口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考生于2005年10月9日~10月21日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部領取本人準考證。準考證發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收費
根據有關收費規定,2005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按標準收取考試費:基礎考試為二科,每人150元;專業考試為四科,每人550元。
七、網站資料查詢
為方便考生了解報名情況,考生可以訪問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www.hnjy.gov.cn)查詢報考文件。
八、其它事項
考試復習資料的征訂工作由省建設廳勘察設計科技處負責。考后成績的通知和證書的發放等,按人事部、建設部有關規定辦理。
根據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05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注工[2005]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05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和省建設廳共同負責我省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領導工作。具體考務工作委托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省人事勞動保障廳會同省建設廳對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二、考試科目和時間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第一天專業知識考試和第二天專業案例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
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
2005年10月22日 上午:8:00~11:00 專業知識考試(上)
上午:8:00~12:00 基礎考試(上)
下午:14:00~17:00 專業知識考試(下)
下午:14:00~18:00 基礎考試(下)
2005年10月23日 上午:8:00~11:00 專業案例考試(上)
下午:14:00~17:00 專業案例考試(下)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 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以及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四、報名時間與辦法
(一)報名時間:2005年6月20日~7月19日。
(二)報名辦法:
1、報考者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或市、縣人事勞動保障局購買《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信息卡》、《報考手冊》。
2、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對申報人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在《資格考試報名表》的“單位意見”一欄中作出審核意見。并出具申報人從事巖土工程業務工作年限、有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等方面的證明。
3、申報人持《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證明、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省建設廳勘察設計科技處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地點:海口市海府路省建設廳二樓204號房,電話:65343591)。
4、省建設廳審查報考資格通過后,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部辦理報考手續,繳交報考費(地點: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聯系電話:65375001)。
在辦理上述資格審查和報考手續時,申報人須提供如下材料:
1、與報名表填寫內容相符的有效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附在報名表后面備查)和相關證明。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張。
五、考場設置及準考證領取
2005年我省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設置在海口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考生于2005年10月9日~10月21日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部領取本人準考證。準考證發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收費
根據有關收費規定,2005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按標準收取考試費:基礎考試為二科,每人150元;專業考試為四科,每人550元。
七、網站資料查詢
為方便考生了解報名情況,考生可以訪問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www.hnjy.gov.cn)查詢報考文件。
八、其它事項
考試復習資料的征訂工作由省建設廳勘察設計科技處負責。考后成績的通知和證書的發放等,按人事部、建設部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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