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管理辦法(試行)


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管理辦法(試行)
遼建[1998]154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構成建設工程造價的經濟信息能及時、準確、客觀地反映市場價格變化情況,便于指導工程建設承發包雙方及相關單位確定合理價格,特制定《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本辦法)。?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指構成建設工程造價的人工、材料、機械等價格變動情況和某一時期內價格指數情況。?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仿古、房屋修繕等工程。?
凡從事編制建設工程招投標標底、編制設計概(預)算、審查投資、工程審計、進行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及確定工程合同價款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要執行本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分指令性價格、指導性價格和價格風險系數。?
1?指令性價格指在確定工程造價時必須執行的價格。主要包括指定品種和建設材料價格和材料價差調整系數。?
2?指導性價格指確定工程造價時推薦執行的價格。包括指令性價格以外的常用材料價格以及市場勞務價格、分包分項工程實物量勞務價格、機械臺班租賃價格。?
3?價格風險系數指在確定招投標標底和合同價時,對施工期內工程造價變化趨勢的預測值。?
第二章 指令性價格?
第五條 指定品種的建設材料見每期建設工程造價信息。?
以系數表示的建設材料品種由各市根據具體情況,在指令性和指導性建筑材料品種以外自行確定。?
第六條 指定品種的建設材料預算價格按下列公式計算:?
材料預算價格=(市場價+運雜費+包裝費)×(1+采購保管費率)?
市場價指市場銷售價或廠家直銷價,包括原價和供銷部門經營費(加價)。?
采購保管費率執行如下規定:?
1?一般建筑材料為3%,其中采購費率為1.2%,保管費率為1.8%。?
2?鋼材、管材、電纜、水泥、木材為2.5%,其中采購費率為1%,保管費率為1.5%。
3?暖衛設備(鍋爐、水泵、大型閥門)采購保管費率為1.5%,其中采購費率為0.7%,保管費率為0.8%。?
第七條 材料價差調整系數由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按年、半年或季自行發布。計算公式如下:?
某種材料價差額=(該種材料當地實際預算價格-定額中預算價格)×加權平均材料數量?
材料價差總額=?各種材料價差額?
材料價差調整系數=〖SX(〗材料價差總額〖〗相應工程直接費〖SX)〗×100%?
第三章 指導性價格 ?
第八條 市場勞務價格(指企業內部分包價格)分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以八小時工作制計算的日工勞務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某工種市場勞務價格= ((該工種市場日平均傭金/人均日平均工作時間(小時) )×8小時?第九條 分包分項工程實物量勞務價格(指企業內部分包價格)是以分項工程為對象核定的勞務價格。其價格計算方法如下:?
分項工程勞務價格=勞動定額規定的人工消耗量×預算定額日工資單價×(1+管理系數)?
其中:管理系數的確定,不應超過3%。?
第十條 機械臺班租賃價格指以8小時為一個臺班計算的機械租賃市場的平均臺班單價,機械品種為常用建筑機械,如塔吊、卷揚機、攪拌機和特種機械等。計算公式如下:?
某種機械臺班租賃價格=[(該機械日租賃費)/實際日平均機械運轉時間(小時)]×8小時第十一條 指令性價格以外的常用材料價格是指基本上能滿足編制一般建筑工程及與之配套的水、暖、電等工程預(結)算需要的常用建設材料的價格(計算公式同指令性材料價格)。其品種見每期建設工程造價信息。?
第四章 價格風險系數?
第十二條 為配合做好招投標工作,合理確定招投標標底,決定定期測算發布價格風險系數。第十三條 價格風險系數由各市建設工程造價處(站)對不同用途、不同結構類型、不同規模、不同專業的造價在限額以上、工期在兩年以內的工程進行預測,然后由省造價總站發布價格風險系數,供招標及投標單位在規定幅度內參考執行。?
價格風險系數除由于設計變更等因素所引起工程量的變化而增減的工程造價外,其它均含在價格風險系數中,不做調整。?
第十四條 價格風險系數的采用,屬承發包雙方對市場預測的自主行為,風險自負。?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十五條 工程造價信息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會同省財政廳基建處統一管理。為了使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各市造價站(處)指定一名站(處)長和一專門人員配合省造價總站對信息進行統一管理。省造價總站設價格信息科負責對價格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信息源單位主要包括建材生產廠家、經銷部門、機械租賃公司、勞務市場等有關
單位。各信息源單位負責將本單位的價格傳送到省工程造價信息中心,省工程造價信息中心將數據進行整理報省造價總站,由省造價總站會同省財政廳基建處審核后,通過省工程造價信息中心的信息服務網發至各網員單位。?
第十七條 遼寧省工程造價信息實行網員制管理。與工程造價相關的施工、建設、設計、中介咨詢及建設管理等單位均應入網,網員單位享受本信息的服務并定期收到本信息網刊。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與以前的文件規定有抵觸時,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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