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締約過失責任
更新時間:2019-02-26 15:17:04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一級造價工程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為了幫助大家順利備考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小編整理分享了“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締約過失責任”,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締約過失責任
第二章 相關法律法規 第三節 合同法及價格法
7.締約過失責任
概念:發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無效的締約過程
構成條件:
一是當事人有過錯。若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二是有損害后果的發生。若無損失,亦不承擔責任。
三是當事人的過錯行為與造成的損失有因果關系。
主要情形: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3)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備考必看:一級造價師《安裝計量》十大核心知識點總結2025-11-02
- 速看!一級造價師《土建計量》十大核心考點總結2025-11-01
- 免費分享:一級造價師《工程計價》十大核心考點總結2025-10-31
- 一鍵收藏:一級造價師《造價管理》十大核心考點總結2025-10-30
- 免費分享:2025年一級造價師《工程計價》考點匯總2025-10-29
- 2025年一級造價師《工程計價》考試難度及考點分析2025-10-28
- 免費分享:2025年一級造價師《造價管理》考點匯總2025-10-27
- 免費分享:2025年一級造價師案例分析重要考點匯總2025-10-27
- 2025年一級造價師《造價管理》重點考查內容2025-10-24
- 深度解析:2025年一級造價師案例考試難度及考察重點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