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每日一練(7月19日)
更新時間:2018-07-19 08:43:36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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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只有心里有陽光的人,才能感受到現實的陽光,如果連自己都常苦著臉,那生活如何美好?生活始終是一面鏡子,照到的是我們的影像,當我們哭泣時,生活在哭泣,當我們微笑時,生活也在微笑。2018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每日一練(7月19日)按時更新,微笑面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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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練07.19
《造價工程師-管理》
1.【單選】根據《合同法》,具有合同撤銷權的當事人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年內行使撤銷權。
A.1
B.2
C.3
D.4
2.【多選】根據《合同法》,下列各類合同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有( )。
A.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B.一方以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
C.一方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
D.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E.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3.【單選】根據《合同法》,下列關于承諾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承諾期限自要約發出時開始計算
B.承諾通知一經發出不得撤回
C.承諾可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
D.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造價工程師-管理每日一練07.19》答案
1.【答案】A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2.【答案】A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選項BCE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3.【答案】D
【解析】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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