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造價師造價管理考點練習:要約和邀請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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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和承諾
一、要約
| 定義 |
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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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
內容具體確定;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
|
生效 |
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如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
|
撤回 |
撤回通知應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
|
撤銷 |
撤銷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
二、邀請
| 定義 |
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除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之外,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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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①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對話方式作出的要約,應即時作出承諾;②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要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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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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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 |
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
習題:下列關于承諾的說法錯誤的是( )。
A.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
B. 承諾應當以行為或通知的方式作出
C. 承諾通知自發給要約人時生效
D. 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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