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領取通知


2018年省直考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合格證書發放通知
2018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合格證書已可領取,請省直考區(報名地市:福建省直)的考生于每周一、三上午帶身份證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服務中心(福州市鼓樓區思兒亭路11號2樓服務大廳,聯系電話:0591-83568375)辦理。需代領證書的應出示考生本人、代領人雙方身份證原件。
注:省直考區合格人員需郵寄證書的,可登錄“福建省人事考試網”點擊“證書郵寄”欄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寄費用自理)
考務一科
2019年7月5日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證書在哪些情況下會失效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冊證和執業印章失效
1、聘用單位不符合注冊單位要求或者依法終止的
2、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
4、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
5、年齡超過70周歲的(身體狀況良好、能完全勝任工作的注冊消防工程師,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請,經原注冊審批部門批準的除外)
6、其他導致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注冊失效的情形
不允許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注冊的情形包括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在申請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3、申請在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
4、未達到注冊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5、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6、在消防安全技術工作中,受到除警告、一萬元以下之外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1年或者不依法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
7、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20分,自達到20分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2年的
8、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注冊單位要求的
9、現在公務員崗位或者現役軍人崗位工作的
10、依法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注冊失效后的解決辦法
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需經注冊后生效,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初始注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
注冊證的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三年之后需要進行延續注冊,在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各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應當按照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者,重新具備注冊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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