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法規講義:1Z301040 建設工程物權制度


【摘要】一級建造師考試專業性強,知識點多且雜。在各位考生備考的過程中,如果能將知識點系統記憶,對于考點的融會貫通至關重要。本文為一級建造師法規講義:1Z301040 建設工程物權制度;希望大家通過此文對時間方面的知識點聯系記憶。希望能助各位一級建造師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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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40 建設工程物權制度
1Z301041 物權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種類 P17
1、物權的分類: 所有權――最完整的權利(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用益物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
擔保物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1Z301042 土地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役權 P19
1.土地所有權:1)城鎮市區土地歸國家所有――國有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2)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耕地經營期限30年
2.建設用地使用權――
1)可以采用出讓或者劃撥等方式
2)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一塊地、兩個人
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
3)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向登記機構申請使用權登記――登記時設立
4)處分土地使用權――附著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一并處分
3.地役權――(注意概念)P20
【真題示例】
1.建設單位需要使用相鄰企業的場地開辟道路就近運輸建筑材料。雙方訂立合同,約定建設單位向該企業支付用地費用,該企業向建設單位提供場地。在此合同中,建設單位擁有的權利是( )。
A.相鄰權 B.地役權
C.土地出租權 D.建設用地使用權
2.下列權利中,屬于用益物權的有( )。
A.地役權 B.留置權 C.土地承包經營權
D.建設用地使用權 E.宅基地使用權
1Z301043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和保護 P20頁
1.不動產物權變動一登記――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債權與物權區分原則――合同生效的,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2.動產物權變動:
一般物――占有和交付為公示手段
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登記交付――但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3.物權的保護
物權受到侵害――權利人可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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