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建法規教材1Z301092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摘要】一級建造師考試將于每年的9月份開考,各位一級建造師考生正在復習備考中,對于一建備考而言,復習中充分掌握考點則至關重要,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考試頻道特地整理一級建造師教材供各位考生學習,本文為《2014年一建法規教材1Z301092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希望能助各位一級建造師考生一臂之力!
最新推薦:一建實務專項通關方案
1Z301092 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為,根據民法所應承擔的 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民事責任的功 能主要是一種民事救濟手段,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權益得以恢復。
民事責任主要是財產責任,如《合同法》規定的損害賠償、支付違約金等;但也不限于財產責任,還有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一、民事責任的種類
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兩類。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責任。侵權責任 是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而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以及雖沒有過錯,但在造 成損害以后,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民法通則》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三、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
(一)返還財產
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被撤銷后,應當返還財產。執行返還財產的方式是折價返還,即承包人已經施工完成的工程,發包人按照“折價返還”的規則支付工程價款。主要是兩種方式:一是參照無效合同中的約定價款;二是按當地市場價、定額量據實結算。
(二)修理
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指合同當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財產上的損失時,由違約方依法或依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詳見本書“1Z304015建設工程賠償損失的規定”)
(四)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 金錢。(詳見本書“1Z304018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及考試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2025年一建考前半小時,這些分數不拿就虧大了!2025-09-19
- 重要!2026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教材對比解析匯總2025-09-18
- 2025年一級建造師法規考前直播答疑,9月17日晚7點開始2025-09-17
- 快看!2025年一級建造師管理《公式匯總》大盤點2025-09-16
- 2025年一建經濟《高頻公式匯總①》大盤點!2025-09-15
- 速領!2025年一級建造師《工程經濟》必背3頁紙2025-09-14
- 2025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必背3頁紙免費下載,考生速點2025-09-13
- 提分神器!2025年一級建造師《機電實務》3頁必背資料2025-09-12
- 必備!2025年一級建造師《公路實務》3頁精華資料免費下載2025-09-12
- 考生速戳!環球老師2025年一級建造師考前直播答疑安排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