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09年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


關于做好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7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09年5月4日─29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9年9月5日9:00─11:00建設工程經濟
14:00─17: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6日9:00─12:0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4:00─18: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三、報考條件
㈠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㈡ 免試兩科科目條件: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㈢ 免試三科、報考一科科目條件: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㈣ 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有專業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規定的,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應向當地考試辦證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報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不到報名點進行現場攝像報名。應試人員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點擊主頁上“各類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
㈠ 提交報考信息。應試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應試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專業、科目(應試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試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應試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照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工作年限、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時間、電話、職稱、資格證書、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由符合免試報考條件的考生提供>、專業、科目),對照報考文件中的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試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1、86868815、86868821。
㈢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應試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㈣ 網上繳費。應試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5月4日─6月1日)進行網上繳費,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6元,《專業工程項目管理》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新考生收取考試成績滾動檔案管理費20元/人(續考生不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㈤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請于8月28日至9月6日登錄重慶人事人才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負。
㈥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應試人員在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查詢成績。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及考務文件規定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及工作年限證明(含免試考生),前往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件及相關材料的應試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責任由考生自負。
㈧ 跨省轉考到我市報名的考生,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㈨ 續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填寫好上年度考試檔案號,上年度已考過的科目不能重復報考。
五、考場設置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場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六、教材征訂
㈠ 重慶市人事培訓中心(地址: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聯系電話:86868726、86868727、67292666)。
㈡ 重慶建興書店購買,地址:長江一路58號。
七、其它有關事項
㈠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09〕138號)文件精神,2009年度與2007年度為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兩個連續考試年度,其考試成績采取滾動管理辦法。
㈡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自2008年度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均應按照調整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專業類別進行”的規定,2009年度的考試報名為10個專業類別。
㈢ 《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共包括10個專業,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㈣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㈤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作答,為保證掃描質量,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的鋼筆、簽字筆以及鉛筆、圓珠筆),2B鉛筆及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㈥ 各區縣(自治縣)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的參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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