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工程法規真題考點視頻講解:建設工程債的發生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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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建工程法規真題考點:建設工程債的發生根據
37.某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由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承擔連帶責任。該種債的產生依據是( )。
A.合同
B.無因管理
C.不當得利
D.侵權
【答案】D
【解析】D正確,侵權,是指公民或法人沒有法律依據而侵害他人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的行為。侵權行為一經發生,即在侵權行為人和被侵權人之間形成債的關系。
【考點來源】1Z301052 建設工程債的發生根據
38.關于實施是工人利益到侵害時,其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實施施工人只能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
B.發包人應當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C.人民法院應當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共同被告
D.發包人應當對實際施工人承擔全部責任
【答案】B
【解析】需要指出的是,無資質承包主體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或者勞務分包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但是,當作為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其可以向合同相對方(即轉包方或違法分包方)主張權利,甚至可以向建設工程項目的發包方主張權利。A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1 8〕2 0 號)第2 4 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發包人欠付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后,判決發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B對。CD錯。
【考點來源】1Z302022禁止無資質或越級承攬工程的規定
39.根據《仲裁法》,關于仲裁庭組成的說法,正確的是()
A.首席沖裁員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
B.仲裁庭應當由3名仲裁員組成
C.仲裁庭的組成情況不向當事人公開
D.仲裁庭一經組成,成員不得更換
【答案】A
【解析】仲裁庭的組成形式包括合議仲裁庭和獨任仲裁庭兩種,即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合議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獨任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應當向當事人公開,如有法定回避情形,應當予以回避,成員可以更換。
【考點來源】1Z308033仲裁的開庭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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