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校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法規考點1: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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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網校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法規考點1:法律體系
1.法律部門(又稱部門法)
在同一法律體系中,根據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制定的同類法律規范的總稱是法律部門(部門法)。
【關注點】我國法律體系基本框架(7大法律部門)
■憲法及憲法相關法
■民法商法
■行政法
■經濟法
■社會法
■刑法
■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2.法的形式(共七類)
法律形式 |
名稱特征 |
制訂單位 |
公布形式 |
憲法 |
憲法 |
全國人大 |
|
法律 |
XX法,民法通則 |
全國人大及常委會 |
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 |
行政法規 |
XX條例 |
國務院 |
總理簽署國務院令 |
部門規章 |
XX規定、辦法、實施細則 |
國務院各部委 |
部門首長簽署命令 |
地方法規(自治、單行條例) |
XX地方XX條例 |
地方(省級及設區的市)人大及常委會 |
·省級人大制訂的由人大主席團發布 |
地方政府規章 |
XX地方XX規定、辦法、實施細則 |
省級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
省長、市長簽署命令 |
國際條約 |
XX公約、條約、協議、憲章、盟約 |
|
|
【辨析】名稱辨析
部門 |
調整關系 |
條例 |
XX條例行政法規 |
規定、辦法、細則 |
XX規定、辦法、細則部門規章 |
【2015年真題】下列法規中,屬于部門規章的是( )。
A.《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B.《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C.《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
D.《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形式。部門規章規定的事項應當屬于執行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事項,其名稱可以是“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等。選項A是行政法規;選項B是地方性法規;選項C是地方政府規章;選項D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部門規章。
【例題】行政法規是以( )的形式發布。
A.國家主席令B.國務院令
C.部門首長令D.人大常委會公告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由總理簽署國務院令的形式發布。
3.法的效力層級
■憲法至上
■上位法優于下位法
■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新法優于舊法
【重點難點】
情況 |
規定 |
一般規定 |
■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
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 |
由制定機關裁決(誰制定就由誰定) |
【2017年真題】關于上位法與下位法法律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高于《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
B.《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高于《建筑法》
C.《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高于《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D.《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高于《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等級。行政法規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是行政法規,《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屬于部門規章。所以選項A是正確的。
4.法的沖突
情況 |
處理方式 |
1 |
同級別地方法規>同級別或下級地方政府規章(同級別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訂的效力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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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由國務院裁決 |
4 |
由國務院裁決 |
【案例說明】
如住建部制訂的法規(部門規章)與山西省人大制訂的法規(地方性法規)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應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如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山西省人大的法規的,就適用;如果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住建部的部門規章的,此時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如住建部(部門規章)與山西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地方政府規章)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直接由國務院裁決。
【例題】以下關于法律法規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新的法律與舊的法律不一致時,一定采用新的法律
B.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C.部門規章與地方法規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
D.部門規章與地方法規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很有可能國務院的意見不是最終的裁決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是的法的效力層級。選項A注意法律如是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必須由國務院來裁決,不能直接采用新的。選項B應由國務院裁決。選項C非裁決,而是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因為還有一種可能性最終的裁決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
【例題】以下關于法律法規效力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法律的效力一定大于行政法規
B.地方法規效力一定大于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C.一般情況下,同一事項的特別法,要優先于一般法
D.法律的效力,一定大于地方法規的效力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層級。選項B注意級別,在同級情況下,地方法規一定大于地方規章,但有可能出現地方法規的級別比地方政府規章的級別低的情況,如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法規和省級的政府規章。
5.《立法法》規定的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項(十項)
■國家主權的事項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產生、組織和職權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犯罪和刑罰
■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
■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
■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征用
■民事基本制度
■基本經濟制度以及財政、海關、金融和外貿的基本制度
■訴訟和仲裁制度
【2016年真題】根據《立法法》,下列事項中必須由法律規定的是( )。
A.稅率的確定
B.環境保護
C.歷史文化保護
D.增加施工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形式。依照2015年3月經修改后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下列事項只能制定法律:(1)國家主權的事項;(2)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產生、組織和職權;(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罰;(5)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6)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7)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經濟制度以及財政、海關、金融和外貿的基本制度;(10)訴訟和仲裁制度。
6.法規的備案
項目 |
內容 |
哪些法需要備案 |
·行政法規 |
哪些法不需要備案 |
·憲法 |
備案時間 |
公布后30日內 |
行政法規 |
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
部門規章 |
報國務院備案 |
省級地方法規 |
·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 |
設區的市級地方法規 |
·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 |
省級地方政府規章 |
·國務院/本級人大常委會 |
設區的市級地方政府規章 |
·國務院/本級人大常委會 |
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 |
報授權決定規定的機關 |
經濟特區法規 |
備案時應當說明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出變通的情況 |
【2016年真題】關于地方性法規批準和備案的說法,正確的是( )。
A.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應當報省級人大常委會備案
B.自治州的單行條例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作出變通的情況
C.省級人大常委會的地方性法規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
D.自治縣的單行條例由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層級。選項A,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由省級人大常委會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選項C,省級人大常委會的地方性法規,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選項D,自治縣的單行條件,由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7.法規的審查(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時)
哪些機構可以審查 |
處理步驟 |
·國務院 |
·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要求 |
·其他國家機關 |
·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 |
·有關專門委員會 |
可以對報送備案的文件進行主動審查 |
8.建設民商事法律關系的特點
■有關民商事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
■主要是財產關系,人身關系較少
■主要體現補償性和財產性,主要不是懲罰性和非財產性
【案例分析】1Z301013 建設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法律的關系
【主要問題】
1.審計的性質以及審計結論的效力
2.審計結論對合同效力有無影響
3.對審計不服行政相對人如何處理
【問題一:審計的性質】
項目 |
內容 |
審計機關的性質 |
代表國家對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
法律關系 |
審計是一種行政法律關系 |
審計生效 |
審計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但僅對被審計單位產生法律效力 |
【問題二:審計結論對合同效力有無影響】
項目 |
內容 |
對合同效力的影響 |
·審計結論與工程決算價款不一致時,不影響合同關系 |
可將審計結論作為判決的依據(兩類) |
·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結算依據 |
【問題三:對審計不服,行政相對人如何處理】
■必須先進行行政復議,再進行行政訴訟
■非經復議,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例題】下列關于工程建設審計結論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當事人可以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合同結算的依據
B.審計結論與合同價款不一致并不必須影響合同效力
C.審計結論任何時侯都不能作為合同案件的判決依據
D.合同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時,審計結論可以作為判決依據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建設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法律的關系。選項C有兩種情況下,審計結論可以作為合同案件判決的依據,一是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依據,二是合同約定不明確,合同約定無效的情況下沒有其他結算的依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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