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級建造師《法律法規》每日一練(2月14日)


2019一級建造師《法律法規》每日一練(2月14日)
1.【多選】某施工單位與A材料供應商訂立了材料買賣合同,卻誤將貨款支付給B材料供應商,隨后施工單位索要回貨款支付給A供應商。關于本案中債的性質,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向A供應商支付貨款屬于合同之債
B.向B供應商支付貨款屬于合同之債
C.A、B供應商之間原本沒有債的關系
D.B供應商獲得貨款形成無因管理之債
E.B供應商獲得貨款形成不當得利之債
2.【單選】關于建筑活動中發生的債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對于施工任務,建設單位是債權人,施工企業是債務人
B.對于建筑材料買賣合同中建筑材料的交付,材料供應商是債權人
C.在施工中產生噪音,擾亂居民,不會有債發生
D.材料供應商為施工企業自愿保管財物不會發生債
3.【單選】甲公司是某混凝土預制構件的專利權人,乙公司未經授權制造和銷售該專利。甲發現后,對乙提起侵權之訴。經查,乙共銷售侵權產品800件,因乙的行為,甲少銷售600件。甲銷售專利產品每件獲利2000元,乙銷售侵權產品每件獲利1000元。乙應賠償甲( )。
A.60萬元
B.80萬元
C.120萬元
D.160萬元
2019一級建造師《法律法規》每日一練(2月14日)答案
1.【答案】ACE
【解析】在建設工程活動中,會產生大量的買賣合同,主要是材料設備買賣合同。材料設備的買方有可能是建設單位,也可能是施工單位。他們會與材料設備供應商產生債。在侵權之債中,最常見的是施工單位的施工活動產生的侵權。如施工噪聲或者廢水、廢棄物排放等擾民,可能對工地附近的居民構成侵權。此時,居民是債權人,施工單位或者建設單位是債務人。
2.【答案】A
【解析】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按照法律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債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張自己的權利,債務人也只需向享有該項權利的特定人履行義務,即債的相對性。建設工程債產生根據有合同、侵權、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
3.【答案】C
【解析】賠償損失的數額有4種確定方法,(1)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4)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定數額的賠償。在本題中,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是可以確定的,即減少的銷量乘以每件的售價。
最新資訊
- 別錯過!8月30日9點一建決賽圈等你來考2025-08-30
- 別錯過!2025年一級建造師黃金AB卷免費領取啦2025-08-11
- 提分必備!2025年一建《建設工程經濟》經典100題免費下載2025-07-26
- 免費下載!2025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經典100題,助你沖刺提分2025-07-23
- 備考必刷!2025年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經典100題免費下載2025-07-23
- 一級建造師題目講解視頻:提高價值的途徑2025-07-17
- 一級建造師題目解析視頻:閥門安裝前閥門搬運的正確做法2025-07-16
- 備考必看!免費獲取2025年新版一級建造師經典100題2025-07-07
- 2025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實務專業案例50題匯總,助力備考沖刺!2025-07-01
- 環球網校2025年一級建造師每日一練及答案免費下載(12月25日)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