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建《工程法規》考點: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更新時間:2018-12-07 15:13:16
來源:環球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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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備考已拉開帷幕2019一建《工程法規》考點習題: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趕緊跟著學起來吧!其他科目知識點持續更新中,敬請關注!
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征
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簡單疊加。其法律特征如下:
(一)出租人身份的二重性:出租人是租賃行為的出租方,但在承租人選擇承租物和出賣人后,出租人與出賣人之間構成了法律上的買賣關系,因而又是買受人。
(二)融資租賃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出租人的主要義務是向出賣人支付價金、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占有和使用、協助承租人索賠和尊重承租人選擇權。
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和標的物的瑕疵擔保。
承租人的主要義務是支付租金、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物、租賃期限屆滿返還租賃物。
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經典例題:
甲公司和乙施工企業訂立一份合同,其條款核心要點為:甲公司按照乙施工企業指定的型號和技術要求購進一套機械設備提供給乙施工企業使用,乙施工企業按期交納租金,租賃期滿設備歸乙施工企業所有。根據《合同法》,此協議為( )。
A、財產租賃合同
B、融資租賃合同
C、買賣合同
D、租買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融資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題目中甲是根據乙(租賃企業)的要求購買的設備,且乙按期繳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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