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建《項目管理》考點: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處理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處理
1.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立即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和負有安監職責的部門報告。專業工程,還需要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1)情況緊急,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和負有安監職責的部門報告。
(2)安監部門和負有安監職責的部門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
1)特大、重大,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監部門和負有安監職責的部門;2)較大,逐級上報至省安監部門和負有安監職責的部門;3)一般,逐級上報至設區的市安監部門和負有安監職責的部門。
安監部門和負有安監職責的部門除按規定逐級上報外,還應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必要時,安監部門和負有安監職責的部門可以越級。每級上報時間不超過2小時。
2.組織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
特大事故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調查。重大、較大、一般事故分別由省、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市、縣人民政府可以直接,也可以授權或委托。未造成傷亡的一般事故,縣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調查。
3.現場勘查
4.分析事故原因通過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間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
5.制定預防措施
6.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事故調查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2)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5)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事故的審理和結案重大、較大、一般事故,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自收到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批復;特大事故,30日內批復;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最新資訊
- 考完一級建造師這樣做,薪資翻倍!2025-09-25
- 2025年一建考試結束后,已經有人準備這個了...2025-09-24
- 2025年一建考前半小時,這些分數不拿就虧大了!2025-09-19
- 重要!2026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教材對比解析匯總2025-09-18
- 2025年一級建造師法規考前直播答疑,9月17日晚7點開始2025-09-17
- 快看!2025年一級建造師管理《公式匯總》大盤點2025-09-16
- 2025年一建經濟《高頻公式匯總①》大盤點!2025-09-15
- 速領!2025年一級建造師《工程經濟》必背3頁紙2025-09-14
- 2025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必背3頁紙免費下載,考生速點2025-09-13
- 提分神器!2025年一級建造師《機電實務》3頁必背資料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