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取得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職稱!


《指導意見》提出:
1、職業資格對應職稱
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分別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
初、中、高級一般分別對應職稱的初、中、高級。
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
2、增設正高級工程師
初級職稱名稱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
中級職稱名稱為工程師;
副高級職稱名稱為高級工程師;
正高級職稱名稱為正高級工程師。
3、完善評價標準
侵占剽竊他人技術成果或偽造試驗數據的,實行“一票否決制”;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突出評價能力和業績。專利成果、施工報告、問題解決方案、工程實驗、標準規范制定、行業工法等均可作為業績成果;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可“一票決定”。
建立職稱評價特殊通道,領域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做出重大貢獻的工程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官方原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為推進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起草了《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rss.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政策法規”,在“征求意見”欄目里提出意見。
2、發送電子郵件至:geliangao@mohrss.gov.cn或rcc@miit.gov.cn。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11月9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doc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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