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實戰:如何管理施工分包隊伍?


1.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
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業主和總包方的批準不得隨意更換,其間有事離開現場必須經總包方項目生產經理批準。
2.現場管理
必須設置專職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文件收發員、測量人員、試驗員,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及總包方要求。(測量員和試驗員只針對土建類)
3.人員管理
從事現場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員、工長、質量員、安全員等必須在現場組織監督施工不得隨意離開現場。不得擅自更換和變更主要管理人員。
4.分包單位
尊重總包單位、業主和監理單位人員,不得無理頂撞。
5.現場施工
如分包單位現場施工連續2個月達不到合同規定和總包方要求或管理處于失控狀態,分包單位必須另換業主、總包認可的其他人擔任現場負責人,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6.會議活動
分包單位管理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業主、監理、總包方組織的有關會議或活動,合同有約定駐場的人員,按缺勤一天處理處罰。
7.問題處理
分包單位有關現場施工生產各方面的任何事情都必須首先同總包工程部聯系處理,需要總包方其它部門處理的問題,由總包工程部同其他部門聯系解決。
8.報批手續
分包單位人員的增減、進出場、材料、機械設備進出場必須報總包工程部批準,然后再經其它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9.施工方案
分包單位任何人無權更改施工方案和經總包已批準的施工計劃。如需變動必須事先征得總包批準,否則視為不服從總包管理,總包將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10.施工現場布置
任何施工現場布置必須有方案、計劃并經總包方生產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11.緊急情況或事故
無論何種原因現場內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及其它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協助總包組織應急行動并做好事后的處理。
12.上崗證書
各分包單位雇傭的特殊工種的工人和操作工人應受過專門的培訓并已取得政府有關管理機構制度的上崗證書。這些特殊工種包含但不限于:電工、焊工、起重工、鍋爐工、塔吊司機、信號工、架子工、試驗工、測量工、防水工、爆破作業人員、施工機械操作人員等。
13.假期值班
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國定假,分包單位提前一個星期向總包上報現場人員值班表情況,嚴格按值班表要求內容填報。
14.必須嚴格執行總包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時填報各種表格及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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