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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輔導精選(8)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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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住宅使用與維護的規定一級建筑師

  1 .住宅交付用戶使用的規定

  住宅應滿足下列條件,方可交付使用(見 《 住宅建筑規范 》 第 11 . 0 . 1 條) :

  ◆ 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確認合格;取得當地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在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 小區道路暢通,已具備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的條件。

  建設單位應在住宅交付用戶使用時提供給用戶 《 住宅使用說明書 》 和 《 住宅質量保修書 》 。

  《 住宅使用說明書 》 是指導用戶正確使用住宅的技術文件,所附 《 住宅品質狀況表 》 不僅載明住宅是否已進行性能認定,還包括住宅各方面的基本性能情況,體現了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尊重。 《 住宅使用說明書 》 應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做出說明,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 住宅使用說明書 》 應附有 《 住宅品質狀況表 》 ,其中應注明是否進行住宅性能認定,并應包括住宅的外部環境、建筑空間、建筑結構、室內環境、建筑設備、建筑防火和節能措施等基本信息和達標情況。

  《 住宅質量保證書 》 應當包括住宅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和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內容和保修期、用戶報修的單位,以及答復和處理的時限等(見 《 住宅建筑規范 》 第 11 . 0 . 3 條及條文說明)。

  2 .物業管理規定

  住宅應推行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管理模式。建設單位應在住宅交付使用時,將完整的物業檔案交給物業管理企業,物業檔案的所有者是業主委員會。物業檔案最初應由建設單位負責形成和建立,在物業交付使用時由建設單位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每個物業管理企業在服務合同終止時,都應將物業檔案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保證其完好。物業檔案的內容包括:

  ◆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和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以及相關的其他竣工驗收資料;

  ◆ 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 工程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見 《 住宅建筑規范 》 第 11 . 0 . 2 條及條文說明)。

  物業管理企業應對住宅和相關場地進行日常保養、維修和管理;對各種共用設備和設施,應進行日常維護、按計劃檢修,并及時更新,保證正常運行(見 《 住宅建筑規范 》 第 1 1 . 0 . 7 條)。

  必須保持消防設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見 《 住宅建筑規范 》 第 11 . 0 . 8 條)。

  3 .有關用戶使用的規定

  用戶正確使用住宅設備,不擅自改動住宅主體結構等,是保證正常安全居住的基本要求。用戶應正確使用住宅內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施,不得在樓面上堆放超出設計荷載的重物,嚴禁未經設計確認和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動承重結構、主要使用功能或建筑外觀,不得拆改水、暖、電、燃氣、通信等配套設施(見 《 住宅建筑規范 》 第 11 . 0 . 4 條及條文說明)。

  對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外墻面、屋面等共用部位,不得自行拆改和占用(見 《 住宅建筑規范 》 第 11 . 0 . 5 條)。

  對住宅和居住區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見 《 住宅建筑規范 》 第 11 . 0 .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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