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資格考試《風險管理》知識點:第三章


第三章 信用風險管理
第一節 信用風險識別
一、單一法人客戶信用風險識別
4、中長期授信
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損益情況、項目進度及營運計劃。
(二)單一法人客戶的財務狀況分析
1. 財務報表分析
(1)識別和評價財務報表風險。
主要關注編制方法及其質量能否充分反映客戶實際和潛在的風險,例如:有無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報表編制基礎是否一致,是否按規定建立并實施內部會計監督或拒絕依法實施監督,是否如實提供會計信息。
(2)識別和評價經營管理狀況。
通過分析損益表可以識別和評價公司的銷售情況、成本控制情況以及盈利能力。
(3)識別和評價資產管理狀況
資產質量分析、資產流動性分析(可變現程度)、資產組合分析(庫存、固定資產等投資)
(4)識別和評價負債管理狀況:分析資產負債期限結構
2.財務比率分析 (盈利能力比率、效率比率、杠桿比率、流動比率)
(1)盈利能力比率:
用來衡量管理層將銷售收入轉換成實際利潤的效率,體現管理層控制費用并獲得投資收益的能力。
指標:銷售毛利率、銷售凈利率、資產凈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凈資產收益率(權益報酬率)、總資產收益率
(2)效率比率:又稱營運能力比率
指標:
存貨周轉率、存貨周轉天數
應收賬款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天數
應付賬款周轉率、應付賬款周轉天數
流動資產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資產回報率、權益收益率
(3)杠桿比率:融資、償債能力。
指標:資產負債率、有形凈值債務率、利息償付比率(利息保障倍數)
(4)流動比率:
企業歸還短期債務的能力,現金支付能力和應付突發事件和困境的能力。
指標: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3.現金流量分析:經營活動的現金流、投資活動的現金流、融資活動的現金流
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事項。
投資活動:長期資產的購建、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及其處置活動。
融資活動: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
(1)現金流量分析步驟:
首先分析經營性現金流;
其次分析投資活動的現金流;
最后分析融資活動的現金流。
(2)針對不同類型的貸款,對于企業現金流量的分析側重點也是不同的。
短期貸款:現金流量能否償還貸款
中長期貸款:未來的經營活動是否能夠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量以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初期:現金流量能否償還貸款利息
(3)此外,由于企業發展可能處于開發期、成長期、成熟期或衰退期,進行現金流量分析時需要考慮不同發展時期的現金流特性。
(三)單一法人客戶的非財務因素分析
1.管理層風險分析:
企業管理者的人品、誠信度、授信動機、經營能力及道德水準。
2.行業風險分析:同一行業中的借款人可能需要共同面對某些基本一致的風險。
主要內容有:行業特征及定位、行業成熟期分析、行業周期性分析、行業的成本及盈利性分析、行業依賴性、競爭力及替代性分析、行業成功的關鍵因素分析、行業監管政策和有關環境分析
3.生產與經營風險分析:強調個體特點。
就國內企業而言,存在的最突出問題是經營管理不善。
包括經營風險、產品風險、原料供應風險、生產風險以及銷售風險。
4.宏觀經濟、社會及自然環境分析:
經濟環境、法律環境、技術進步、環保意識增強、人口老化、自然災害
(四)單一法人客戶的擔保分析
擔保的定義:擔保是指為維護債權人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貸款償還的可能性,降低商業銀行資金損失的風險,由借款人或第三方對貸款本息的償還或其他授信產品提供的一種附加保障,為商業銀行提供一個可以影響或控制的潛在還款來源。
擔保方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與定金。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①保證人的資格。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為保證人。
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例如國家機關(除經國務院批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均不得作為保證人。
②保證人的財務實力。
③保證人的保證意愿。
④保證人履約的經濟動機及其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
⑤保證的法律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商業銀行僅接受連帶責任保證。
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指債務人或第三方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對抵押應注意以下方面:
①可以作為抵押品的財產的范圍及種類
②抵押合同應包括內容
③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
④抵押物登記
⑤抵押權的實現
3.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方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在動產質押中,債務人或第三方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4.留置與定金:
留置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留置主要應用于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主合同。
定金是指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商業銀行業務中一般極少采用留置與定金作為擔保方式。
中小企業信用風險識別:
對中小企業進行信用風險識別和分析時,除了關注與單一法人客戶信用風險的相似 之處外,商業銀行還應重點關注以下風險點:
①中小企業普遍自有資金匱乏、產業層次較低、生產技術水平不高、產品開發能力薄弱、產品結構單一、經不起原材料和產品價格的波動,因此具有更為突出的經營風險,直接影響其償債能力。
②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太多采用現金交易,而且很少開具發票。
③當中小企業面臨效益下降、資金周轉困難等經營問題時,容易出現逃廢債現象,直接影響其償債意愿。
概括為三個風險點:中小企業自身經營風險;三查(貸前調查、貸款審批、貸后管理)的難度;逃廢債成本較低
二、集團法人客戶信用風險識別
(一)集團法人客戶的整體狀況分析
1、特征:
① 在股權或經營決策上,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事業法人或被其他企事業法人控制。
② 共同被第三方企事業法人所控制。
③ 由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共同直接或間接控制。
④ 存在其他關聯關系,可能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或利潤,商業銀行認為應該視同集團客戶授信管理的。
2、風險識別方法:
首先,參照單一法人客戶分析方法,對集團法人客戶的基本信息、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非財務因素以及擔保等整體狀況進行逐項分析,以識別其潛在的信用風險。
其次,關聯交易分析
3、關聯交易:關聯交易是指發生在集團內關聯方之間的有關轉移權利或義務的事項安排。
關聯方:在財務和經營決策中,與他方之間存在直接或間接控制關系或重大影響關系的企事業法人。
國家控制的企業間不應當僅僅因為彼此同受國家控制而成為關聯方。
具體分析:
首先應全面了解集團的股權結構,找到企業集團的最終控制人和所有關聯方;
然后對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是否屬于正常交易進行判斷。
非正常交易(十一種類型):
(1)與無正常業務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發生重大交易;
(2)進行價格、利率、租金及付款等條件異常的交易;
(3)與特定客戶或供應商發生大額交易;
(4)進行實質與形式不符的交易;
(5)易貨交易;
(6)進行明顯缺乏商業理由的交易;
(7)發生處理方式異常的交易;
(8)資產負債表日前后發生的重大交易;
(9)互為提供擔保或連環提供擔保;
(10)存在有關控制權的秘密協議;
(11)除股本權益性投資外,資金以各種方式供單位或個人長期使用。
商業銀行的應對策略:
●充分利用內外部信息系統;
●充分盡職受理和調查評價;
●識別客戶關聯方關系的注意點;
●識別頻率與額度授信周期應當保持一致;
●產權股權發生變動,必須識別判斷;
●集團法人客戶的架構圖必須每年進行維護。
(二)集團法人客戶的信用風險特征
(1)內部關聯交易頻繁
基本動機之一是實現整個集團公司統一管理和控制;
動機之二是通過關聯交易規避政策障礙,粉飾財務報表。
關聯交易的復雜性和隱蔽性使商業銀行很難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2)連環擔保十分普遍
一方面,孕育著經營風險;
另一方面,貸款實質上處于擔保不足或無擔保狀態。
(3)真實財務狀況難以掌握
(4)系統性風險較高
(5)風險識別和貸后管理難度較大
一方面,跨行業經營在客觀上增加了銀行信貸資產所承擔的行業風險;
另一方面,集團跨區域甚至跨國經營,對內、對外融資通盤運籌,常常使得銀行貸款的承貸主體與實際用貸主體相分離,進一步增加了商業銀行貸后監督的難度。
三、個人客戶信用風險識別
(一)個人客戶的基本信息分析
客戶主要是自然人,其特點表現為單筆業務資金規模小但業務復雜而且數量巨大。
多渠道調查、識別個人客戶潛在的信用風險:
1.資信情況調查:個人征信系統;稅務/海關/法院等機構;第一還款來源(收入證明、財產證明)
2.資產和負債情況調查
3.貸款用途及還款來源調查
4.對擔保方式的調查
(二)個人信貸產品分類及風險分析
1.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風險分析
●經銷商風險;
經銷商不具有銷售資格或違反法律規定,導致銷售行為、銷售合同無效。
經銷商在商品合同下出現違約,導致購買人違約。
經銷商在進行高度負債經營時,存在卷款外逃的風險。
●“假按揭”風險;
開發商不具備按揭合作主體資格,以虛假銷售方式套取商業銀行按揭貸款。
以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名義套取企業生產經營用的貸款。
信貸人員與企業串謀,向虛擬借款人或不具有真實購房行為的借款人發放高成數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借款人虛假購房,身份和住址不明。
開發商與購房人串通,規避不允許零首付的政策限制。
●由于房產價值下跌而造成超額抵押不足的風險;
●借款人經濟狀況變動風險。
2.個人零售貸款的風險分析
個人零售貸款可以分為汽車消費貸款、信用卡消費貸款、助學貸款、留學貸款、助業貸款等。風險在于:
●借款人的真實收入狀況難以掌握
●借款人的償債能力有可能不穩(如職業不穩定,大學生就業困難等)
●貸款購買的商品質量有問題或價格下跌導致消費者不愿履約
●抵押權益實現困難
四、貸款組合的信用風險識別
貸款組合的總體風險通常小于單筆貸款信用風險的簡單加總。
在識別和分析貸款組合信用風險時,商業銀行應當更多地關注系統性風險因素。
1.宏觀經濟因素
2.行業風險
3.區域風險
(1)銀行客戶是否過度集中于某個地區;
(2)銀行業務及客戶集中地區的經濟狀況及其變動趨勢;
(3)銀行業務及客戶集中地區的地方政府相關政策及其適用性;
(4)銀行客戶集中地區的信用環境和法律環境出現改善或惡化;
(5)政府及金融監管部門對本行客戶集中地區的發展政策、措施是否發展變化,如果變化是否造成地方優惠政策難以執行,及其變化對商業銀行業務的影響。
第二節 信用風險計量
1、信用風險計量是現代信用風險管理的基礎和關鍵環節。
2、三個階段、三個指標、兩個維度
一、客戶信用評級
(一)概念:商業銀行對客戶償債能力和償債意愿的計量和評價,反映客戶違約風險的大小。
評價主體 商業銀行
評價目標 客戶違約風險
1、違約:
定義:是估計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違約風險暴露等信用風險參數的基礎。
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當下列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債務人即被視為違約:
(1) 債務人對于商業銀行的實質性信貸債務逾期 90 天以上。
(2)商業銀行認定,除非采取變現抵(質)押品等追索措施,債務人可能無法全額償還對商業銀行的債務。(七種情況)
2、違約概率
(1)借款人在未來一定時期內發生違約的可能性。
(2)違約概率估計
。內部違約經驗:
前提:證明差異性 授信標準、生成數據的評級體系和當前評級體系的差異。
留有余地:在數據有限或授信標準、評級體系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銀行應留出保守的、較大的調整余地。
比較:如果采用多家銀行匯集的數據,需證明風險暴露池中其他銀行的內部評級體系和標準能夠與本行比較。
映射外部數據:
銀行可將內部評級映射到外部信用評級機構或類似機構的評級,將外部評級的違約概率作為內部評級的違約概率。
基礎:內部評級標準與外部機構評級標準可比;同樣的債務人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可比較
避免:映射方法或基礎數據存在偏差和不一致
注意:使用的外部評級量化風險數據應針對債務人的違約風險,而不反映債項的特征。
統計違約模型:
對任一級別的債務人,銀行可以使用違約概率預測模型得到的每個債務人違約概率的簡單平均值作為該級別的違約概率。
違約概率和違約頻率的區別:事前和事后的區別
(二)客戶信用評級的發展(三階段)
1、老師判斷法(傳統)
2、信用評分模型(傳統)
關鍵:特征變量選擇、各自權重的確定
局限性
二、債項評級
1、針對交易本身的特定風險進行計量和評價,反映客戶違約后的債項損失大小。
2、客戶信用評級與債項評級是反映信用風險水平的兩個維度。
客戶信用評級:針對交易主體,其等級由債務人的信用水平決定
債項評級:假設客戶已經違約,預測債項可能的損失率。
3、債項評級即可以只反映債項本身的交易風險,也可以同時反映信用風險和債項交易風險。
4、一個債務人只能有一個客戶信用評級,但可能會有不同的債項評級。
(一)違約風險暴露(EAD)
債務人違約時預期表內和表外項目的風險暴露總額。
1、公司風險暴露:
公司風險暴露是指銀行對公司、合伙企業和獨資企業及其他非自然人的債權,但不包括對主權、金融機構和納入零售風險暴露的企業客戶的債權。
債務人類型 風險特征
中小企業
風險暴露 對年銷售額(近3年銷售額的算術平均值)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的企業債務人的債權
專業貸款(項目融資、物品融資、商品融資和產生收入的房地產貸款) 債務人通常是一個專門為實物資產融資或運作實物資產而設立的特殊目的實體;債務人基本沒有其他實質性資產或業務,除了從被融資資產中獲得的收入外,沒有獨立償還債務的能力
一般公司風險暴露 上述兩者之外的其他公司風險暴露
2、零售風險暴露:
特征:債務人是一個或幾個自然人;筆數多,單筆金額小;按照組合方式進行管理。
債務人類型 風險特征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以購買個人住房為目的并以所購房產為抵押的貸款
合格循環零售風險暴露
各類無擔保的個人循環貸款,對單一客戶最大信貸余額不超過100萬元
其他零售風險暴露 (1)上述兩者之外的其他對自然人的債權;
(2)同時滿足如下特征的對企業的風險暴露:對單個債務人授信總額不超過500萬元且其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或授信總額不超過500萬元且其年銷售額不超過3000萬元;在銀行內部采用組合方式進行管理。
3、其他主要風險暴露:
(1)主權風險暴露
(2)金融機構風險暴露
(3)股權風險暴露
(4)其他風險暴露:
(二)違約損失率(LGD)
1、某一債項違約導致的損失金額占該違約債項風險暴露的比例,即損失占風險暴露總額的百分比(損失/風險暴露×100%)
(損失的嚴重程度,LGD=1-回收率)
2、意義:
反映銀行實際承擔的風險,認可、鼓勵風險緩釋技術
3、違約損失率估計應以歷史清償率為基礎。
4、計算方法:市場價值法、回收現金流法
(1)市場價值法。通過市場上類似資產的信用價差和違約概率推算違約損失率。
(2)回收現金流法。根據違約歷史清收情況,預測違約貸款在清收過程中的現金流,并計算出LGD,即LGD=1-回收率=1-(回收金額-回收成本)/違約風險暴露。
5、計量違約損失率應當注意:
由于不同種類的借款人個體差異很大,加上樣本數據的來源較多,所有關于回收率方面的經濟研究結果都是示意性的;
對于存在抵押品的債務,在估計違約損失率時,必須考慮到抵押品的風險緩釋效應,將有抵押品的和未獲抵押的風險暴露分開處理。
三、 信用風險組合的計量
(一)違約相關性
(二)信用風險組合計量模型
類型 特征
Credit Metrics模型 本質上是一個VaR模型,目的是為了計算出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一個信用資產組合在持有期限內可能發生的最大損失。( 非交易性資產組合)
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 直接將轉移概率與宏觀因素的關系模型化,通過不斷加入宏觀因素沖擊來模擬轉移概率的變化,得出模型中的一系列參數值。
可以看做是Credit Metrics模型的一個補充。
適合投機性借款人
Credit Risk+模型 根據針對火險的財險精算原理,對貸款組合違約率進行分析,假設在組合中,每筆貸款只有違約和不違約兩種狀態。
Credit Risk+模型認為,貸款組合中不同類型的貸款同時違約的概率是很小的且相互獨立,因此貸款組合的違約率服從泊松分布。組合的損失分布會隨組合中貸款筆數的增加而更加接近于正態分布。
(三)信用風險組合的壓力測試
壓力測試用于評估資產或投資組合在極端不利的條件下可能遭受的重大損失。作為商業銀行日常風險管理的重要補充,壓力測試有助于:
(1)估計商業銀行在壓力條件下的風險暴露,并幫助商業銀行制定或選擇適當的戰略轉移此類風險(如重組頭寸、制訂適當的應急計劃);
(2)提高商業銀行對其自身風險特征的理解,推動其對風險因素的監控;
(3)幫助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確定該商業銀行的風險暴露是否與其風險偏好一致;
(4)幫助量化“肥尾”(Fat Tail)風險和重估模型假設;
(5)評估商業銀行在盈利性和資本充足性兩方面承受壓力的能力。
四、國家風險主權評級
國家風險是指經濟主體在與非本國居民進行國際經貿與金融往來時,由于別國經濟、政治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化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1)一個國家政府未能履行其債務所導致的風險。
(2)主權國家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影響債務人履行償債義務的能力和意愿。
表現形式:
評估指標:
作用:
(1)決定了主權國政府在國際金融市場融資的成本
(2)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這一國家非主權實體在國際市場進行融資的成本,信用級別越低,融資成本越高
(3)能夠影響一個國家國際資本流向,特別是金融危機發生時更明顯,如國家主權評級下降,國際資本會撤離
國家風險主權評級必須是動態的,并且與全球環境適應,解釋主權評級模型也是如此。
主權評級比銀行、公司評級困難,主要原因是國際信貸規模比國內公司、銀行借貸規模小,而且自從有了國際收支統計后違約次數不多,即使通過各種研究方法來改善風險模型,也會因為樣本和數據少,產生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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