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稅師:關于個人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有關事項的通告及常見問題答疑


近日,上海稅務發布了《關于個人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有關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為《通告》)。原文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關于個人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有關事項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通告2021年第2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平穩有序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后征繳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8〕180號)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落實優化服務改革要求,保障繳費人合法權益,防范支付業務風險,規范本市個人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簽訂流程,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個人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簽訂方式
個人如需通過批量扣繳方式繳納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需與稅務機關、開戶銀行簽訂個人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以下簡稱“稅銀協議”),每個自然人應使用本人賬號簽約,且僅可保留一個有效的稅銀協議。
個人可直接通過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電子稅務局或隨申辦簽訂稅銀協議,也可通過銀行柜面簽訂稅銀協議。稅銀協議以電子形式存在,稅務機關和開戶銀行信息一致生效。如個人無稅銀協議或簽訂稅銀協議無效,將無法通過扣繳方式繳費。
(一)通過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簽約
個人在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初次辦理參保登記時,可同步簽訂稅銀協議,社區向其發放《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并采集其個人授權銀行卡信息。待參保成功后,稅務部門將銀行卡信息發送開戶銀行驗證,驗證成功的稅銀協議即時生效。
(二)通過電子稅務局或隨申辦簽約
個人登錄電子稅務局或隨申辦自行辦理線上參保信息采集和稅銀協議簽訂,其開戶銀行實時完成驗證,通過電子稅務局、隨申辦將驗證成功結果返回個人后,稅銀協議即時生效。個人可查看或打印《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
(三)通過代理銀行柜面簽約
個人通過以上兩種渠道簽訂稅銀協議,如驗證失敗的,可持《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可手填)、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至其開戶銀行營業網點柜面簽訂稅銀協議。如驗證成功,則稅銀協議即時生效。
二、撤銷及變更協議
(一)個人可通過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電子稅務局或隨申辦撤銷稅銀協議,撤銷成功后該稅銀協議即時失效。也可持《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至開戶銀行營業網點柜面辦理撤銷稅銀協議,銀行網點審核無誤撤銷成功后,該稅銀協議即時失效。
(二)個人變更稅銀協議采取先撤銷后新增的方式,可通過上述渠道撤銷原稅銀協議,在撤銷成功后重新簽訂稅銀協議。
三、存量已參保人員簽約
本通告發布前已簽訂《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的存量參保人員,稅銀協議將通過平移過渡的方式實現銜接。對于原先通過不同銀行賬戶分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原則上保留養老繳費銀行賬戶作為唯一繳費銀行賬戶。如在平移過程中驗證不通過的,該參保人員需于2021年10月15日前重新簽訂稅銀協議。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2021年8月24日
熱點問答《通告》發布之后,針對繳費人普遍關心的問題,為大家整理了一組熱點問答,希望可以有所幫助:
一、《通告》中的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涉及哪些人員?
通告中的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主要涉及的是三類人員,第一類是需通過批量扣繳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第二類是現行模式下繳納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第三類是農村戶籍繳納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二、《通告》中協議的辦理渠道都有哪些?
個人可直接通過授權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電子稅務局、隨身辦辦理稅銀協議簽約,也可通過支持該業務的銀行柜面完成稅銀協議簽約。
前往銀行簽訂協議的繳費人,需持《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可由社區事務受理中心、電子稅務局或上海稅務網站/社會保險費繳費宣傳專欄獲取)、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至開戶銀行網點辦理協議簽約。
三、目前支持協議簽約的銀行都有哪些?
目前共有15家商業銀行支持協議簽約,分別為: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農商銀行、上海銀行、郵政儲蓄銀行。
四、如果在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電子稅務局、隨身辦簽訂稅銀協議不成功怎么辦?
個人通過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電子稅務局、隨身辦渠道辦理稅銀協議簽約,但稅務系統驗證失敗的,可持《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至其開戶銀行網點辦理稅銀委托扣繳簽約。如驗證成功,則稅銀協議即時生效。
五、對于《通告》發布前已經簽訂過委托扣繳協議的人員,需要如何操作?
已簽訂委托扣繳協議的存量參保人員,協議將通過平移過渡的方式實現銜接。如在平移過程中驗證不通過的,繳費人需于2021年10月15日前重新簽訂委托扣繳協議。
六、《通告》中對于簽訂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的銀行賬號有什么特殊要求?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范要求,為防范支付業務風險,簽訂委托扣繳社保費協議需使用繳費人本人賬號,同時對于此前已用多個銀行賬戶簽訂過扣款協議的繳費人,《通告》發布后僅可保留一個唯一賬戶,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繳費人,原先通過不同賬戶分別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原則上保留養老繳款賬戶作為唯一賬戶。
七、我如果需要變更銀行卡或戶名,需要如何操作?
個人變更稅銀協議采集內容的,采取先撤銷后新增的方式,建議持《社會保險費扣費授權書》、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至開戶銀行網點辦理撤銷稅銀協議,再辦理變更手續后,重新簽訂新的稅銀協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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