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稅師熱點:十個關于個稅匯算中與工資薪金相關的疑難問題
工資薪金的計算和判定問題,一直都是困擾很多小伙伴們的地方:XX收入是否屬于工資薪金?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今天就為大家梳理了個稅匯算中與工資薪金相關的熱點問題,并附上詳細解答,帶大家進一步了解個稅匯算的相關事項,快來看看吧!
什么是工資薪金所得?
答: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為工資、薪金所得。
演員參與本單位組織的演出取得的報酬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答:對電影制片廠導演、演職人員參加本單位的影視拍攝所取得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答: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取得的董事費、監事費,屬于勞務報酬,應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屬于工資薪金,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并,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答: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稅收優惠型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答:按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除上述情形外,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屬于工資薪金,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超比例繳付的“三險一金”是否要并入當期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單位超過規定比例和標準為個人繳付“三險一金”的,超過部分應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自行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時,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選擇并入綜合所得或不并入綜合所得稅計算?
答: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舉例:居民個人小劉2019年1月從單位取得2018年度全年績效獎金48000元,2019年全年工資120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1)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48000元單獨計算:
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48000÷12=4000(元)
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全年一次性獎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870(元)
(2)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48000元并入2019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18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
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的,以該筆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單位向個人低價售房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符合規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不需要進行年度匯算,以差價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職工實際支付的購房價款低于該房屋的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的差額×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如何計稅?要并入綜合所得嗎?
答: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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