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翻譯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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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內蒙古翻譯資格考試報名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
上半年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4月9日9:00—4月20日17: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1年4月21日23:00;
溫馨提示:2021年度內蒙古翻譯資格考試報名繳費即將啟動,內蒙古考生可以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屆時我們會短信通知2021年內蒙古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及繳費時間。提醒廣大考生及時報名。
下半年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9月3日9:00—9月16日17: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21年9月17日23:00;
告知承諾要求
翻譯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一次性告知、報考條件核查、日常監管、不實承諾處理等工作。在發布報考注意事項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及時注冊或修改完善已注冊信息,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式樣)
一、基本信息
(一)辦事事項名稱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
(二)報考人員信息
姓名:
工作單位: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
二、告知內容
(一)證明事項名稱
××××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二)設定證明事項的依據
××××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考試(評價)實施辦法。
(三)證明的內容
報考人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關于學歷、專業、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職稱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諾的方式
由報考人員本人采用電子方式承諾,一經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
考試組織機構依據報考人員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綜合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的承諾信息進行核查。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對待核查人員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不實承諾的責任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處理,包括將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通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并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等。報考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承諾書公開的形式、范圍、時限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等規定,考試組織機構、考試主管部門將根據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況,通過對外服務場所、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告知承諾書全部或部分簽署人員名單、所簽署告知承諾書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三、報考人員承諾
本人已認真閱讀本告知書,對承諾內容及不實承諾的責任已充分知曉。在此,我鄭重向考試組織機構承諾:本人符合本項考試報名條件,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客觀,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簽名:
承諾日期:年月日
本文內容來源: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2021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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