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長春市強師計劃事業單位招聘220人公告


2021年長春市“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了進一步實施“強師計劃”,滿足全市基礎教育對優質人才的需求,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教育局研究決定,啟動2021年春季“強師計劃”第二階段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吉林師范大學、長春師范大學2021年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64所公辦學校,提供162個專業技術崗位,擬招聘公辦教師220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1年長春市“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附件1)。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需要的身體條件;
5.2021年應屆畢業生[2021年8月1日(鑒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勢,最終以教育部認證時間為準)前獲得統招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6.具備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專業以國家教育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專業目錄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1年畢業生。同時,統招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畢業后不能如期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人員;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四、招聘活動安排
(一)召開宣講會
時間:2021年3月28日8:00-8:30
地點:吉林師范大學(長春校區)研發樓報告廳
(二)現場報名
時間:2021年3月28日8:30-11:00
地點:吉林師范大學(長春校區)體育館
地址:長春市朝陽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卓越大路399號
五、招聘方法和步驟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的崗位信息在吉林師范大學和長春師范大學就業信息網發布。
(二)現場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登記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應聘意向的畢業生須于3月25日前向招聘單位的報名郵箱投遞簡歷、填報《2021年長春市“強師計劃”報名登記人員情況統計表(3號)》(附件4)。同時應聘人員必須在招聘會當天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2021年長春市“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3號)》(附件2,須加蓋院系公章、就業指導中心印章);
2.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
3.本人學生證(如丟失請到所在院系開具證明);
4.個人簡歷(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
5.專業課成績單(加蓋院系公章)
非吉林師范大學的應聘人員,須于28 日早8點前進入吉林師范大學(長春校區)校園,進入校園時必須進行登記、檢驗本人的“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除上述現場報名所需材料外,還要提供長春市有資質的新冠肺炎檢測機構出具的72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及招聘日前14天內行程軌跡、體溫監測記錄單(附件3),否則不得參加此次招聘。
(三)報名要求
一是畢業生原則上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要如實填寫投遞的個人簡歷,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按相關規定處理;二是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對投遞簡歷、報名表及畢業生推薦表的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五)初試篩選
招聘單位在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按照1:3(含)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超過1:3比例的,由招聘單位嚴格按照公開招聘程序組織初試篩選,方式方法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與同級人社部門協商確定,最終按1:3(含)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初試篩選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最終面試成績為準。如多人初試篩選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初試篩選結果通過電話通知本人。
(六)面試考試
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考生對教材的理解、課程設計、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交往溝通等綜合素養。面試時,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由招聘單位進行審核。
(七)確定擬簽約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并通過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通知本人。
(八)簽約
經用人單位同意后,擬簽約人選必須攜帶加蓋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到指定的地點簽訂就業協議,且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雙方簽約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
六、報到、體檢、聘用
簽約的考生需在2021年8月1日前,到簽約的招聘單位人事科(處)報到,并參加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后,由招聘單位與簽約學生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辦理相關入職手續。體檢不合格的,則取消簽約人員聘用資格。
報到時,要攜帶簽約的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材料,經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按有關規定到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如考生在2021年8月1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證件或因違紀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招聘單位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所示的招聘單位電話。
七、聯系方式
長春市教育局人事處:0431—88787058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考核培訓處:0431—88521577
紀檢監督電話:0431—88787036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
附件1:2021年長春市“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xls
附件2:2021年長春市“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3號).docx
附件3:2021年長春市“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程軌跡、體溫監測記錄單.docx
附件4:2021年長春市“強師計劃”報名登記人員情況統計表(1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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