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稅師: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


大學生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具有重要意義。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具體有哪些舉措?一起來看看解讀吧!
1、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
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健全課堂教學、自主學習、結合實踐、指導幫扶、文化引領融為一體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增強大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建立以創新創業為導向的新型人才培養模式,健全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協同的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機制,打造一批創新創業教育特色示范課程。
(教育部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
強化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和素養培訓,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推動教師把國際前沿學術發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
完善高校雙創指導教師到行業企業掛職鍛煉的保障激勵政策。
實施高校雙創校外導師專項人才計劃,探索實施駐校企業家制度,吸引更多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雙創導師。支持建設一批雙創導師培訓基地,定期開展培訓。
(教育部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訓
打造一批高校創新創業培訓活動品牌,創新培訓模式,面向大學生開展高質量、有針對性的創新創業培訓,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
組織雙創導師深入校園舉辦創業大講堂,進行創業政策解讀、經驗分享、實踐指導等。
支持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對大學生創業者給予傾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保障政策
落實大學生創業幫扶政策,加大對創業失敗大學生的扶持力度,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
加強政府支持引導,發揮市場主渠道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大學生創業風險救助機制,可采取創業風險補貼、商業險保費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積極研究更加精準、有效的幫扶措施,及時總結經驗、適時推廣。
畢業后創業的大學生可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減少大學生創業的后顧之憂。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民政部醫保局等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建強高校創新創業實踐平臺
充分發揮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大學生創客空間等校內創新創業實踐平臺作用,面向在校大學生免費開放,開展專業化孵化服務。
結合學校學科專業特色優勢,聯合有關行業企業建設一批校外大學生雙創實踐教學基地,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
(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對大學生創新創業的金融政策支持
落實普惠金融政策
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商業可持續原則對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金融服務,解決大學生創業融資難題。
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及貼息政策,將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20萬元,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
對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00萬元;降低貸款利率,簡化貸款申報審核流程,提高貸款便利性,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
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金融服務。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信息服務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信息服務平臺
匯集創新創業幫扶政策、產業激勵政策和全國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資源,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做好國家和地方的政策發布、解讀等工作。
及時收集國家、區域、行業需求為大學生精準推送行業和市場動向等信息。
加強對創新創業大學生和項目的跟蹤、服務,暢通供需對接渠道,支持各地積極舉辦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需求與投融資對接會。
(教育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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